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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重拳打击渎职侵权犯罪
2009年10月29日 06:06人民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曹建明

渎职侵权犯罪不仅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且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及威信。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全面加强和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28日就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专题汇报

10月28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就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情况向大会作了专题汇报。

■突出查办民生领域渎职犯罪

曹建明介绍说,2005年以来,检察机关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力度——

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开展专项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把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紧紧抓住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集中查办严重渎职犯罪。

突出查办民生领域的渎职犯罪案件。各地检察机关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查办发生在安全生产、医疗卫生、征地拆迁、社会保障、企业改制、抢险救灾、就业就学等民生领域的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案件,以及其他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促进党和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坚决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渎职犯罪。一是把监督纠正诉讼中的违法情况与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结合起来,注意透过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重罪轻判等现象特别是冤错案件,深挖严查背后的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犯罪。二是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加大责任倒查力度。三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刑罚执行中以钱抵刑和“前门进、后门出”等突出问题,结合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和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活动。

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的犯罪。依法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件,以及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进行报复陷害的案件1266件2186人。

结合办案加强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在依法查办案件的同时,积极开展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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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廖文根 毛 磊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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