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资讯 > 大陆 > 正文
深圳拟试水“勾地制度” 专家建议适度推广
2009年10月28日 10:05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传统的“招拍挂”土地出让方式或许在不久的将来被加以改进,以全新的方式出现在土地市场。深圳市规划国土部门负责人近日透露,深圳市将借鉴香港地区经验,引入“勾地制度”,目前草案已起草完毕,经市政府审议后有望近期推行。

实际上,10月22日上海市曾发布预公告,采用类似香港的“勾地”制度的方式出让“黄浦区163街坊地块”。有业内人士认为,“预公告”的土地出让模式,实际上已经类似于香港的“勾地”制度。(详见本报10月23日报道)

据了解,这一制度最先兴起于香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香港楼市大跌,同时房地产企业停止购入土地,地价大幅度下跌,严重冲击了香港推行多年的土地拍卖政策。香港特区政府为保证土地不被贱卖,暂停了土地拍卖,转而执行“勾地政策”。业内人士分析,“实际上就是在拍卖土地前增加一个保险程序,避免土地拍卖时无人问津。”

在“勾地表”制度下,每年由土地管理部门公布当年的“勾地表”,发展商如果相中“勾地表”中的土地,即可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为购买该幅土地开出最低价并交缴按金。如果申请人的出价符合政府按公开市场价格所作的评估,该幅土地便会以公开招标或拍卖的形式出售。如在拍卖当中该底价不保,政府则会收回该块土地,以保证不贱卖资产。

专家介绍,“传统的土地出让制度,土地供应和需求之间缺乏沟通。政府不知道市场的具体需求,市场也不知道政府的计划和安排,而一旦发布出让公告,这块地就必须公开‘挂’出来,但‘挂’出来的地又不符合市场的需求。结果就是我们经常在土地市场看到的‘招拍挂’流拍或者流标现象。”

中国房产信息集团分析师薛建雄表示,“勾地制度”并不是在所有城市都适合,对于一些还处在房地产业开发初期或市场上有较大的可开发土地存量的城市来说,采取这一政策可能会出现无人问津的情况;不过,他建议,在房地产业开发相对成熟、可开发用地不多的城市,比如内地一些一线城市,应尽早采用“先招后拍”的土地出让政策。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编辑: 霍吉和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