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明年农村低保标准将提高到人均1200元以上
新华网济南10月22日电(记者 董春蕾)记者从22日召开的山东省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山东农村低保标准将在今年人均1000元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2010年各地农村低保标准全部提高到人均1200元以上。
据了解,2006年以来,山东农村低保逐步建立了分级负担、分类补助的筹资机制,并
加大了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最低保障标准从2007年的800元提高到今年的1000元,人均月补助水平由34元提高到目前的57元,基本实现了现行标准下的应保尽保。
2006年至今,山东省级财政对农村低保的投入从无到有,在三年时间内迅速增加到4.88亿元,占全省农村低保总投入的40%以上。山东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22日介绍,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农村低保对象已经达到193.2万人,约占全省农村人口的3.3%。
山东要求,全省各地农村低保标准全部提高到1000元后,各地要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同时提高补助水平,并按季度发放低保金。
为使各地农村低保标准在2010年提高到1200元以上,山东要求各地早打算,根据普查人数安排好预算资金。保障标准已经达到1200元的地区,可以根据当地实际进一步提高标准。此外,山东今后将推行按照城市低保标准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农村低保标准的做法。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
|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 ||
作者:
董春蕾
编辑:
缪汶
|
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