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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院要求法院领导亲任新闻发言人
2009年08月31日 09:24人民法院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近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制度,要求全省三级法院必须由同级法院院领导担任新闻发言人,并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全省三级法院确定的149位法院新闻发言人以及法院司法宣传人员进行了新闻发布相关知识与技能的培训。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强调,在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在新闻宣传工作中要有新思维、新举措、新谋划,充分尊重民意,正确面对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满足民众对司法公开的知情权。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理顺机制、提高应对新闻突发事件的能力,实现司法宣传服务于司法决策、服务于审判工作、服务于传播法治的“三服务”工作目标。 (茶 莹 唐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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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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