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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将把甲型H1N1流感诊疗费纳入医保范畴
2009年07月22日 16:02《齐鲁晚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今后青岛甲流诊疗费用可以报销了。21日,记者从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青岛市甲型H1N1流感患者诊治期间的相关费用将被纳入医疗保险统筹范围。

据了解,针对青岛市H1N1流感患者医疗诊治期间相关费用的承担问题,为减轻患者经济负担,青岛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将青岛市的甲型H1N1流感病人的医疗诊治费用纳入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其中,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甲型H1N1流感患者,医疗费用按医保报销规定,由医保基金和个人分别负担;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对于生活困难的患者,其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将由同级医疗救助资金给予补助。

青岛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劳动部门将进行部署,确保H1N1流感诊治费用报销通畅。同时,劳动部门近期将确定H1N1诊疗报销具体实施细则。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青岛市已确诊甲型H1N1流感患者的诊疗费用中,对于针对甲型H1N1流感病情的特殊检测和药物一直实行免费。而自6月14日确诊首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至今,青岛市已确诊病例共18例,目前已康复出院15例,其中山东省内首位二代病例已于20日康复出院。(纪礼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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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纪礼家   编辑: 印权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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