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资讯 > 大陆 > 正文
《新华字典》再遇纠错上法庭
2009年07月04日 16:57新华网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新华网北京7月4日电(记者 李京华)北京的罗先生以第十版《新华字典》存在严重的编校差错为由,将商务印书馆告上了法庭。据悉,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日前已立案受理了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此前,上海的陈先生曾以第十版《新华字典》存在2万余处错误为由,在上海、浙江、北京等地法院与商务印书馆打起了官司,最终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记者日前从法院获悉,原告罗先生诉称,2008年10月24日,他在书店购买了一本第十版《新华字典》。经翻阅,发现了阳平符号写法和“皑”字组词的两处错误。

同时,原告赞同中国工人出版社出版的《〈新华字典〉错在哪里?》一书中认定第十版《新华字典》存在的差错,差错合计达22640处。

原告认为,第十版《新华字典》存在大量错误,而这些错误属低级错误,谈不上学术争论。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购买《新华字典》的双倍赔偿以及纠错与精神损失费1元钱。

据了解,此前就《新华字典》的错误问题,上海的陈先生曾经在上海和浙江起诉,均因法院裁定为“学术之争”,而被驳回起诉。今年5月份,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在一审中认为,陈先生曾经以相同的理由在外地法院进行过诉讼,本着一事不再审的原则,驳回陈先生的诉讼请求。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查看心情排行]

        
感动同情无聊愤怒搞笑难过高兴路过
      
  0位网友发表评论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作者: 李京华   编辑: 彭远文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