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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三举措确保社会捐赠款物来自于民用之于民
2009年07月03日 18:59中国新闻网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中新社北京七月三日电 (记者 应妮)二00九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三日在此间举行。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在会上表示,民政部将健全完善制度,坚持公开透明,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社会捐赠款物来自于民、用之于民。

近年来,我国慈善事业迈出了重大步伐,尤其是去年汶川地震发生后,创下了年度捐赠超千亿元的历史纪录。但在社会捐赠款物管理使用上也出现了使用不公开、不透明,甚至乱用、挪用等问题,已成为捐赠者和社会的关注点。

李学举表示,一是要健全完善制度。抓紧研究制定社会捐赠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社会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和发放等各个环节,使社会捐赠款物管理更加完善、使用更加有效。二是要坚持公开透明。督促有关接受单位及时公开社会捐赠款物接收、使用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做到阳光操作。三是要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监管力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有效监管,确保社会捐赠款物来自于民、用之于民。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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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应妮   编辑: 印权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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