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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提醒在坦桑尼亚切勿购买携带象牙及其制品
2009年07月03日 14:30新华网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新华网北京7月3日电 外交部网站3日发布消息,提醒在坦桑尼亚或拟来坦中国公民切勿购买、携带象牙或象牙制品。

近日,坦桑尼亚政府发出通知,重申严禁在坦购买、携带象牙及其制品。同时,坦警方和相关部门加大了执法力度,近期外国人因此遭逮捕、扣押、罚款的事件时有发生。

外交部领事司和中国驻坦桑尼亚使馆提醒在坦或拟来坦中国公民,请认真了解并严格遵守坦方有关法律法规,切勿购买、携带象牙或象牙制品。如购买其他野生动物制品或宝石,应做好准备,如通过坦政府授权的销售商,并获取必要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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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印权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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