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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在坦桑尼亚勿购买、携带象牙及其制品
2009年07月03日 11:21中国新闻网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中新网7月3日电 中国外交部网站今日发布消息,提醒中国公民在坦桑尼亚切勿购买、携带象牙及其制品。

消息称,近日,坦桑尼亚政府发出通知,重申严禁在坦购买、携带象牙及其制品。同时,坦警方和相关部门加大了执法力度,近期外国人因此遭逮捕、扣押、罚款的事件时有发生。

中国外交部领事司和中国驻坦桑尼亚使馆提醒在坦或拟来坦中国公民,请认真了解并严格遵守坦方有关法律法规,切勿购买、携带象牙或象牙制品。如购买其他野生动物制品或宝石,应做好准备,如通过坦政府授权的销售商,并获取必要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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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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