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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以旧换新最高补贴400元被指优惠力度有限
2009年07月03日 04:58新京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本报讯 (记者张晓蕊 田丛)财政部等部门昨日联合下发《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旧家电最高补贴400元,且还需要当地试点省、市的户籍。记者从电器销售商以及厂家了解到,此政策若落实还需时日,需要招标结果公示。此外,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补贴限价最高400元

昨日,在实施“办法”中,财政部等部门为当初补贴新购家电价格10%的政策规定了上限,电脑、电视补贴额度最高为400元,洗衣机最低为250元。

这意味着,如果消费者购买一台价值1万元的新彩电,按照补贴10%政策,应该获得1000元的优惠,但根据限价政策则只能拿到不超过400元的优惠。

昨日,一位白电厂商负责人表示,这种限价政策使得以旧换新的优惠力度有限,对中、低端产品销售有拉动,而高端产品作用不大。

在办法中还对消费者身份设限。消费者必须具有试点省、市当地户口,如果是单位购买,则必须是在当地注册。

昨日,家电业内一位负责人表示,这对于北京这样的移民城市会有不小的影响,希望这个政策随着实际操作逐步成熟后,可以放开。

仍未明确定义“旧家电”

虽然,“办法”划定两大限制,但是对于业内一直关注的,如何定义旧家电仍然缺失。昨日海信科龙北京分公司总经理萧鹏表示,空调换旧的期限应该在5-8年。而有彩电厂商也表示,用过8年的电视要报废了,不应该参加换旧。

昨日,记者了解到,对于以旧换新的补贴,销售商以及家电回收处理企业仍在招标阶段,正式实施尚需时日。目前,家电卖场以及厂家自行推出的换旧政策与国策不冲突。

补贴上限

品类 补贴

电视机 400元/台

冰箱 300元/台

洗衣机 250元/台

空调 350元/台

电脑 400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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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晓蕊田丛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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