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院卖超生女婴到国外续:6责任人被处理
2日,贵州省黔东南州委、州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通报关于“镇远县蕉溪镇三名婴儿不知去向”问题调查处理情况,6名涉及此事的相关责任人被处理。
调查认为,蕉溪镇计生干部石光应等在明知女婴是陆显德、杨水英夫妇亲生的情况下,误导杨水英将婴儿送往县福利院。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 时任蕉溪镇党委书记、现任镇远林业局党组书记的潘建国,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蕉溪镇人民政府镇长、现任镇远县经贸局局长的吴常清以及石光应等另外5名责任人也被处理。(贵阳晚报)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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