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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官员低价购安置房续:6500万元差价难收回
2009年06月30日 08:5521世纪经济报道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温州“安置房”事件不但有一个戏剧性的开头,也有一个戏剧性的结尾。

根据温州市政府此前对该事件做出的处置决定,在6月30日之前,该批低价出售的安置房事主一律补交差价每平方米3000多元,不然一律做原价每平方米8000元退房处理。

然而,6月29日,截至记者发稿时,有知情人士透露,政府的处理方案尚在僵持阶段,有十几个购房者拒绝补交差价。

有购房者向本报记者表示,他们之所以拒补差价,理由是他们当初是通过中介,以市场价格,从与旧城改建指挥部“关系密切”的人士手中购得的房产。

“如果要我们承担这部分差额,那也太不公平了。”有购房者愤怒地表示,应该由当初的“一手”业主承担这笔退款。

但是,作为争议的另一方,有“一手”业主也向本报记者大呼不公。原因是,如果由他们承担差价,那么差价的金额几乎是他们当初转手倒卖获得的收益的两倍。

“当初我们承担了房价下跌的风险,如今还要承担更多金额的退款,但买房人却享受了三年来房价的涨幅。”有“一手”业主对此相当不忿。

无论如何,温州“安置房”事件如果不寻求透明公开的法律解决方案,势必会陷入利益各方“剪不断、理还乱”的纠纷陷阱当中。

应补的6500万元差价

从3月23日在网上曝光,温州安置房事件已经过去了将近100天,波澜起伏的情节迄今没有结束的迹象。

根据当初媒体的报道,2004年到2005年间,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以每平方米8000元的“暂定价”将143套好房子内部销售给一大批官员和关系户。购房人涵盖温州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工商局、公安局、执法局、房管局等数十名市、县级官员。

事件曝光半个月后,温州市政府做出了4条处理意见:一,由市纪委牵头成立工作组,具体负责该问题的调查处理;二,待调查核实后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三,对剩余房源委托两家中介评估机构逐套按当时的市场价进行评估审定;四,全面清查商品房销售情况。

5月19日,温州市委书记邵占维与网友在线交流时,有网友再度提起安置房问题。

邵占维当时分析,问题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擅自决定把多余的安置房作为商品房,对外销售;第二个是擅自决定了这些商品房的预收价格,而政府的主要原则是有错必究,公平公正,取信于民。

三天后,温州市纪委公布了最终处理决定,确定的143套剩余房当时的市场综合平均价为每平方米11549元,责成购房人在6月底前补齐差价,温州市纪委监察局将负责对143套剩余房的处理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若购房人对政府审定价格不接受的,双方可以依法解除购房协议。

据本报记者了解,这批房源总共143套,大多数在150平方米以上,最大面积300多平方米。以平均150平方米计算,如果每平方米补差价3000元,这批房源此次总共将补差价约6500万元。

“补差价”主体争议

根据温州旧城改建指挥部人士透露,目前143套剩余房已缴纳差价的超过90户,均为在当初旧城购房的原始购房者。但是,其中一批购房人,接到缴款“限补令”后,纷纷向温州旧城改建指挥部和温州市纪委投诉。

这些现在的房屋所有者都不是旧城改建指挥部的“一手”购房人,而是通过中介以市场价从政府官员和旧城改建指挥部关系户处中转购得的二手房,有的房源虽然表面看产权证是“直过户”,但实际上也属于通过“转手”的二手房。

根据此前《经济参考报》的报道,蔡先生是限补差价的事主之一。2006年5月,蔡先生通过房屋中介,从张女士处购得“得月花园”9幢13层一处面积为202.6平方米的房子。当时以每平方米9950元的市场价格成交,实付整数200万元。

对方告知,这房子是她从市旧城改建指挥部所属的温州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简称“温联开”)得来的,可以直过户。她要蔡200万元分开付清,一笔直付“温联开”169万元(每平方米8337.5元),剩余31万元直接付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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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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