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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调整个人业务手续费
2009年06月23日 04:11广州日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报网互动]工行上调异地取款等收费

个人金融业务收费提高 网银收费降低

异地存取款单笔手续费上限调至100元

行内异地、跨行汇款手续费上限仍为50元

用自助设备转账汇款手续费打九折

本报讯 (记者方利平) 近日,工行发布公告,全面调整个人和电子银行业务收费标准,其中个人金融业务调整范围达23项,主要涉及个人客户的汇款、异地存取款、资信证明、综合对账单、外汇汇款等业务。电子银行业务调整范围达14项,主要涉及企业客户的转账汇款、外汇汇款,个人客户的电子速汇、工行信使、个人客户证书挂失、密码重置等业务。其中,个人金融业务方面收费普遍提高,而电子银行业务收费则有所降低。

工行解释调价原因:

提高收费是“加强服务”

降低收费是“让利为主”

昨日,记者致电工行客服电话,接线人员表示,对于广东地区(深圳以外)的客户,电子银行业务收费标准自6月8日开始调整,但是个人金融业务新的收费标准,暂时还未实施,至于何时实施,尚未收到上面的通知。昨日,记者致电工行总行办公室,有关人士解释称,此次收费标准的调整,是在财务核算基础上的正常调整。工行在其公告中也解释称,调整个人金融业务收费标准的原则是加强服务、兼顾成本;调整部分电子银行业务收费标准的原则是让利为主、兼顾成本。

个人金融业务方面,大部分业务的费率标准并未变,调整的内容主要是每笔业务收费的上下限,比如个人异地存、取款,费率依然按存、取款金额的0.5%收取。不过每笔最低收费由之前的1元调整为2元,每笔最高收费由之前的每笔50元调整为100元。

由于每笔收费上限提高了一倍,对于异地存、取款金额较大的客户而言,需要支付的费用提高了一倍。以2万元为例,之前,异地存、取款只需交50元手续费,实施新收费标准后,便需交费100元。

不过,也有个别个人金融业务收费标准下调,如通过自助设备转账、汇款,之前收费标准与柜台办理相同,但是调整后按照柜台收费标准的90%收取。

网银部分业务手续费取消

电子银行业务收费整体上有所降低。之前收取费用的个人证书挂失费、记账式国债开户费、网上汇市信息服务费、网上证券信息服务费等,调整后均取消了。

专家提醒

尽量用网银ATM

目前,由于大部分银行的异地存、取款单笔上限均为50元,工行提高单笔收费上限后,与其他银行的同类业务收费标准拉开了差距。工行的费用调整,是导致客户搬家,还是引起其他银行的跟风涨价,还需观察。

理财人士表示,目前,银行的收费标准和服务水平越来越呈现差异化特征,客户办理业务时,不妨花些心思货比三家。此外,由于通过网银、ATM机等自助渠道办理业务的收费标准不断下降,客户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量使用网银和自助设备。

事实上,近期,包括交行、光大银行在内的多家商业银行下调了电子银行部分业务的手续费,诸如转账、汇款等业务,在网银办理要比到银行网点的柜面上便宜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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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利平   编辑: 印权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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