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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构建"大综治"新格局 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2009年06月02日 10:40南方日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廉江街头上巡逻的飞虎队员。崔财鑫戚照摄

今年2月26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作出了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指示,中央明确要求乡镇、街道综治办牵头组织协调,整合公安、司法行政、民政、社会保障、信访、人民法院等基层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资源和力量,通过各有关部门集中办公,建立协作配合、精干高效、便民利民的工作平台。

中央的部署完全符合广东的实际。外向依存度全国最高的广东受金融危机冲击较大,新的社会矛盾将不断产生,并呈现出经济领域的新矛盾与老矛盾、经济领域的矛盾与其他领域的矛盾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局面。在各类社会矛盾碰头叠加的关键时期,综治工作的有效开展尤为迫切。

因此,广东确定深圳市龙岗区、佛山市南海区、汕尾市海丰县、湛江市徐闻县、肇庆市封开县为综治工作先行点,分别代表经济特区、珠三角、粤东、粤西和山区等不同类型地区先行先试,探索路子,积累经验。

新制度:

镇街党委书记兼任综治委主任

2007年4月10日下午,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召开干部会议,时任顺德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刘珊宣布,徐国元同志任北滘镇党委书记、北滘镇人大主席、维稳及综治委主任。

在广东,由镇街党委书记兼任综治委主任并非特例。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的意见,按照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要求,由镇街党委书记兼任综治委主任,副书记兼任综治办主任和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任。

将综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和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让镇街党委书记兼任综治委主任,这么高规格的配置在全国非常罕见。这彰显出省委省政府对综治维稳工作的高度重视。

事实上,高度重视综治维稳工作,不仅仅是应对当前新形势的需要,也是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长远基础工作。自2006年4月省委常委会决定建设镇街综治中心至今,全省94%的镇街挂牌成立综治工作中心,其中实质运作、发挥作用的约占60%。但是目前还有超过1/3的镇街综治工作中心未进入实体性运作,即使已挂牌的还不同程度存在资源整合不够、管理运作不规范不健全、组织协调能力不强、基础工作不扎实等问题。

面对这些问题,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在全省不同类型地区先后选择五个先行县区作为试点,在现有综治中心基础上整合为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边建设边探索边整改。实践证明,这样抓,进一步打实了镇街维稳综治基础,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发现和化解矛盾问题能力,进一步提高了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效果。虽然花了一些钱,但从宏观和长远看,其实是节省了基层党委政府大量社会管理成本和司法资源。

新探索:

五区县试点探索综治经验

今年5月26日、27日,全省加强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粤东片会在海丰县召开,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梁伟发表示,各地各部门要学习借鉴海丰县的经验做法。

海丰把创建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和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首的领导机构。由镇委书记兼任综治委主任,副书记兼任中心主任,将原有综治、信访、维稳、司法等部门的资源集中起来。同时新设村(社区)工作站32个,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并在各村民小组设立综治工作小组,配备1至2名信息员,从而建立起县、镇、村(社区)、村民小组四级综治网络。综治工作向下延伸,掌握了及时发现事件隐患和化解突发性事件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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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雷辉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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