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资讯 > 大陆 > 正文
广电总局与快女"约法三章" 亲友不准哭评委不准毒
2009年05月10日 13:38长江日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几经浮沉,在拿到国家广电总局的批文后,湖南卫视“2009快乐女声”终于拉开序幕。日前,记者拿到广电总局对“快女”的批文,文中不仅对评委、嘉宾、主持人有详细的要求,甚至连以往比赛中亲友团抱头痛哭的场景也不准出现在电视上。同时,不仅取消短信投票,以往电视屏幕下方的滚动字幕也将取消。至于之前盛传的以彩铃下载量来比拼人气,在这份批文中已经被明确否认。

评委:有绯闻的不要

有名的“毒舌”黑楠、柯以敏,很雷很山寨的杨二车娜姆,这些出任选秀节目的评委曾经都是节目的一大看点。而在今年,广电总局则明确批复不需要这种类型的评委、嘉宾。“评委、嘉宾要具备权威性和专业性,要业界公认。评委、嘉宾要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个人品德和文化涵养。凡有非议、争议、有绯闻、有负面评价、曾有犯罪记录的人不得担任主持人、嘉宾和评委。”

主持:不得着奇装异服

“主持人不得穿着奇装异服,不得梳怪异发型。不得喧宾夺主,喋喋不休,胡乱调侃。不得涉及主持人、嘉宾、选手的私生活内容,主持人要紧紧围绕节目内容本身,不得大吵大闹。”如此的要求,对节目主持人的要求更高。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做好这个角色,相信这也对汪涵、何炅这些名嘴是一个不大不小的考验。

同时,聘请境外人士做主持人、嘉宾、评委必须报批。

选手:没必要唱红歌

广电总局要求“6月19日至8月21日期间,不得播出与‘2009快乐中国快乐女声’相关的节目,含有与‘快乐女声’相关内容的《快乐城堡》节目须在6月19日至8月21日以外的非黄金时段播出。”之前争论很久的唱红歌环节,在广电总局的批文中并没有明确指出。只是提倡本届快女增加公益性。

对于PK方式,要求不得采用手机投票(包括以发送短信的方式给选手打分)、网络投票、电话投票等任何场外投票方式。(宏伟)

  已有0位凤凰网友参与评论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作者: 宏伟   编辑: 缪汶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