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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质疑卡拉OK版权管理费:到底替谁维权
2009年05月10日 10:50中国新闻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中新网5月10日电 据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栏目消息,收取歌曲版权费用的音像集体管理协会,自2007年开始收取卡拉ok版权费,如今收取的版权费已达8000万元。但很多歌手至今却仍没有拿到应得的报酬。

消息称,2006年国家版权局规定,开始收取卡拉OK每包间一小时12元的歌曲版权费。歌曲版权费已经收取了两年多,歌手以及词曲作者本应收到版权的所得。但很多歌手并未收到相关报酬。按照国家版权局规定,KTV版权使用费由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代为收取,收取后再按比例返还给相关受益人。但音集协却不愿详细说明收费方式以及对著作权人的返还方式。

消息还称,集协掌管着两年多来企业陆续缴纳的8000万版权费,然而具体负责收缴和管理这笔费用的却另有其人。企业上缴的版权费交给的不是音集协,而是一家叫天合的公司。天合公司出示了音集协相关的委托证明和收费标准。不过,天合公司与音集协一样,也不愿透露收缴到的版权费的分配方法。

据一位业内人士透露:企业缴纳的版权使用费,首先要扣除40%给音乐著作版权协会,返还给词曲作者;剩下的再扣除50%也就是2400万,作为音集协及其授权的天合公司的管理费用;最后剩下的2400万则用于分配给歌手所在的各家唱片公司。

消息分析称,作为音集协的会员,一些唱片公司认为,音集协作为一个专业协会,本应维护录音、电视音乐等行业版权所有人的利益,像目前管家的收入比主人还高的现状,非常不合理。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成立于2007年,成立的初衷就是维护音像制品创作人的正当权益。成立后不久,音集协就因状告多家KTV运营商而声名大噪。不过,在充当维权代表人角色的时候,音集协却在收取高达50%的版权管理费用。我们不禁要问,音集协和天合公司,到底是在替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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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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