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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省取消1263个公路收费站 7万人安置方案公布
2009年05月10日 09:47大河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图为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12个省份

日前,交通运输部联合发改委、财政部召开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进展情况的新闻通气会。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在会上介绍,截至目前,我国已有山东、江苏等12个省全部取消了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共撤消站点1263个,占全国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总量的65%。

在年初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之时,国务院确定了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方案的目标,即从2009年起到2012年年底前,东、中部地区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使全国政府还贷二级收费公路里程和收费站点总量减少约60%。 就此看来,我国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目标已经基本提前完成。

取消收费得到群众赞誉

“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是我国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政策重要组成部分,1984年实施以来,形成了“国家投资、地方集资、社会融资、利用外资”的公路建设投融资模式,极大地加快了我国公路建设和发展的步伐。与1985年相比,目前全国公路路网密度提高了近3倍,二级以上高等级公路在全国公路网中所占比例提高了7倍。

在全国收费公路总里程中,二级收费公路里程和收费站均占收费公路总量的60%左右。特别是高速公路建设逐渐形成网络,原有的二级公路的干线骨架作用功能逐渐削弱。

为此,国务院在决定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时,明确提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相关方案和政策统筹考虑研究,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据介绍,第一批山东、江苏、安徽、福建、江西五个试点省份共撤销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388个,涉及公路21325公里。第二批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河南、湖北、湖南七省共撤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875个,占全国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总量的45%,涉及公路49518.8公里。从目前的运行情况看,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进展顺利,总体情况良好,得到了广大车主和群众的赞誉。

收费公路政策仍将坚持

目前,在我国现有公路网中,95%的高速公路,61%的一级公路,42%的二级公路都是依靠收费公路政策建设的。“如果没有收费公路政策,我国二级以上高等级公路将比现在减少2/3以上规模。”何建中说。

“公路交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坚持收费公路政策。”何建中介绍说。但是,随着国家财力的不断增强和公路网络的逐步完善,各级地方政府要不断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逐步提高政府预算内资金在公路建设和养护费用中的比重,发挥政府在公路建设和发展中的主导作用,承担政府应有的公共财政义务。

此外,还将加强一级收费公路管理,加快推进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和不停车收费进程,进一步提高收费公路的通行效率和通行能力。

燃油税支持公路发展

据发展改革委基础产业司吴晓副司长介绍,对于公路发展的投融资问题,主要有两方面:一、原有六费,就是被成品油消费税取代的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这些费用的交通资金属性不变、资金用途不变、地方预算程序不变、地方事权不变,通过返还给地方,进行公路建设;二、成品油消费税收入每年安排260亿元专项资金,在支持各地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的债务偿还以后,将用于公路发展。

对于普通公路的发展,投融资的发展目标是要形成各级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普通公路的投融资体制。

人员安置、债务偿还已有对策

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局李华局长介绍,这两批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涉及7万多工作人员,目前12个省区都做了很具体的人员的安置方案。从目前情况看,人员安置大体分三个去向:一是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以后,普通国省干线的超限、超载压力越来越大,一部分人员要转到治理超限超载的岗位。二是转岗到即将建成或已经建成的高速公路收费站。三是转岗到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

“还有一部分人员可能不愿意再从事这个行业,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做好相关的工作。”李华介绍说,“要做到人人有去向。”

对于债务问题,吴晓介绍,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关于逐步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是先撤站,然后再停止收费,和有关金融机构签订还贷协议,然后逐年偿还。目前看来,各地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的债务问题不是很理想。

为了解决债务,根据国务院批准的税费改革方案,中央要从燃油税上专门拨付一部分资金。对于三个区域分别采取不同补助的标准,对于东部地区是按照40%的标准,对于中部地区中央是按照50%,对于西部地区中央是按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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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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