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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节假日允许流动商贩在城市从事临时性便民经营活动
2009年05月10日 07:39新华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新华网兰州5月9日电(记者王艳明)《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日前下发各地,其中明文规定,在不影响城市道路交通和公共卫生的前提下,节假日允许流动商贩从事临时性的便民经营活动。

积极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是甘肃省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甘肃省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范城区交通秩序、治安秩序和市容市貌管理,加大对城区乱停车辆、乱设摊点、乱贴广告、乱养宠物等违规行为的整治。

在强化法治,规范管理的同时,甘肃省要求各地要始终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节假日,允许流动商贩在不影响城市道路交通和公共卫生的前提下,从事临时性的便民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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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艳明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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