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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不会仓促出台也不会遥遥无期
2009年03月16日 14:05中国新闻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3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安建表示,国家安全局正在试点公务员财产申报。他说,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在研究得比较清楚、比较深入的情况下提出法律案,按照法律程序要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建立相关的制度。 中新社发 吴芒子 摄

中新网3月16日电 最新一期《瞭望》新闻周刊载文称,官员财产申报、公示的制度建设目前处于一种胶着状态中:对这一制度本身的意义基本没有争议,但对推出时机和实施举措,仍缺少共识。《瞭望》援引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监察局副局长杜黎明的观点称,“阳光法案”要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不会仓促出台,也不会遥遥无期。

2月28日,温家宝总理对网民们说,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正在积极准备之中。接下来的两会中,中纪委、监察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的有关负责人多次重申,正在研究论证这一制度,同时又强调,需要一些配套措施,不能仓促出台。

杜黎明指出,可以参照的是近年公务员统一津补贴改革,也是十几年前就曾呼吁,正是先有了整治小金库等基础性工作,这一改革才得以顺利推进,效果明显。而统一津补贴正是更为复杂的财产申报的前提工作之一,再加上储蓄实名制等,一系列前提工作说明它已在积极推进之中。

为减轻推行阻力,韩德云在此次全国人代会上提交的相关建议中提出“三年豁免期”,即自首次申报起的三年内,申报对象若主动上缴全部违法违纪财产、收入及增值收益,可免于纪律处分并减免刑事责任,否则加重处分。

接下来的网络调查与媒体评论大多对此持反对意见,认为此举乃“降低反腐底线向贪官示弱”,主张对腐败“零容忍”。也有少数人认为,以此妥协换取相关法律出台未尝不可,“坦白从宽”也并不全然违反法治精神。

从大半的反对之声中,韩德云看到的是财产申报立法将更显艰难。“立法必须接受现实”,若民众期望太高,只会加剧与现实及官员可接受程度的反差,“带来很大社会成本”。

尽管“准备工作要做好,马上推出不现实”,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强调,不能光等,应当在实践当中慢慢完善。年初阿勒泰等地方试验带来的有限作用让姜明安对这一制度在全国的推行有信心。为进一步减少风险,他认为可以继续试点,循序渐进。

全国政协委员、西藏自治区副主席甲热洛桑丹增也表示,从爱护干部、预防腐败的角度看,财产申报乃当前所需,且宜早不宜迟,“推得越晚,陷进去的人越多。”

从日前有关负责人的多次回应来看,受访人士解读,其态度是尽量将基础工作做扎实,既不至于“走过场”,又防止各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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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邵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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