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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朱德华受贿案开庭(图)
2008年10月10日 13:17新华网海南频道 】 【打印

朱德华在法庭上。 黄叶华 摄

朱德华在法庭上。黄叶华 摄

朱德华的“心灵忏悔书”。黄叶华 摄

新华网海南频道10月10日电(记者卜云彤)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朱德华受贿、挪用公款案9日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朱德华,1948年出生,曾任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海南民生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口市煤管总公司董事长等职。

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至2007年期间,朱德华多次前往香港、澳门赌博。为归还赌债和筹集赌博资金,朱德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以办理公务的名义,从煤管总公司借出公款。经查,2000年至2007年间,朱德华从煤管总公司借出公款人民币88.7万元,全部用于赌博及还债,至今未能退还。

2002年至2007年,朱德华收受海南宁龙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蒋某(另案处理) 港币145.78万元、人民币59万元后,违反国家关于国有企业不得拆借资金的相关规定,促使煤管总公司以投资合作的名义先后拆借人民币5100万元给宁龙公司,用于开发房地产项目,使宁龙公司获取利益。朱德华收受蒋某贿赂款后全部用于赌博及个人消费。

2003年,朱德华促使海南民生燃气股份公司拆借2000万元人民币给陈某。2006年9月,朱德华向陈某索取40万元人民币回扣,陈某便开具了两张署名"朱德华"的现金支票,通过海南华益置业有限公司提取了40万元人民币送给朱德华。朱德华将该款用于归还个人赌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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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卜云彤   编辑: 邵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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