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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深圳选拔干部差额票决逼近民主选举内核
2008年06月11日 17:11法制日报 】 【打印

深圳市市委对于局级正职领导干部选拔的改革,扩大了民主的参与度和挑选范围,让党内民主选举有了大步的前进

刚刚举行的中共深圳市市委四届十次全体会议会议通过了《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若干意见》,确定将对干部提

名、选拔方式进行改革,把局级正职领导干部的初始提名权交给市委全体扩大会议,先由市委全委会投票,差额确定正式考察对象,然后由市委常委会对考察对象进行差额票决;同时制定深圳市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办法,公开干部选拔任用操作程序、职位要求、人选情况等,不断扩大公开的范围。

深圳市市委此次通过的文件,与前不久深圳政府发布的《深圳市近期改革纲要(征求意见稿)》相互呼应,都旨在扩大民主,令人瞩目。不过,《改革纲要》可谓是一个中期愿景,而此次《若干意见》则是当下的决策并正在稳定推进,其现实意义更加浓厚。例如《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的“局级正职领导干部”实行差额票决,并首先在今年5月中旬,对在福田区委书记、市妇联主席、市高新办主任和市科协主席的任命上推行,就是在现实层面逼近民主的内核。

民主的推行,离不开民主的选举,民主选举既是民主的形式也是民主实质本身。而民主选举的要义就是多数人有权在多数人中挑选当政者,因此,民主选举必须具备二大核心要素:第一是有权选举的,必须是多数人,而不是由少数人有权进行选举;第二是参加竞选的必须是差额的,要让多数人有权在更大范围内进行挑选。离开了这二个要素,民主选举是不完备或者是残缺的,至少会打上折扣。

深圳市市委对于局级正职领导干部选拔的改革,就是在这二个维度上,扩大了民主的参与度和挑选范围,让党内民主选举有了大步的前进。

首先,将局级正职领导干部的初始提名权交给市委全体扩大会议,这就改变了以前对局级正职领导干部的提名权主要由市委常委会或者书记办公会甚至是由书记个人直接提名,掌握提名权的做法,从而让更多的党内干部参与到了提名权中来,保障了更多的党员干部具有参与权。而让局级正职领导干部候选人的出现,不仅体现了更多党员干部的意志,也让候选人必须更多地尊重党员干部的意见,不能再惟少数常委甚至书记马首是瞻。

同时,先由市委全委会投票,差额确定局级正职领导干部正式考察对象,然后由市委常委会对考察对象进行差额票决,这就引入了差额竞争原则。在党内干部的任命中引入竞争,让他们各自必须在市委全委会上体现自己的能力和各方面的素质,必然能使其争取得到更多党员干部的认同,而不同于在以往的等额选举中,“只此一家,别无他货”,侯选人无须更多努力甚至无视党员干部的意见就能顺利当选的情况,从而更有利于杜绝个别领导人利用等额形式来“贯彻意图”,在更大范围内让领导干部的当选体现更多党员的意志,让民主在更大范围内得以实现。

由此来看,深圳市市委对于局级正职领导干部选拔的改革,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推进。它能让差额选举逐步深入人心,为党内民主体制的改革提供不竭的动力,从而推动下一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选范围,推动在政府官员选举中的民主改革,为差额选举出区长、副区长甚至市长、副市长的差额选举做好理论与经验上准备,也必将为下一步全国性的政治体制改革积累宝贵的经验。 (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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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涛   编辑: 贺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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