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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钉子户"得益老实人吃亏? 广州拆迁补偿新规标准提高
2008年01月05日 17:19羊城晚报 】 【打印

广州“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新规比旧规标准提高,不少亚运村拆迁户有此困惑

广州新《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出台令“钉子户”得益、老实人吃亏?近日,记者在番禺区石楼镇亚运村规划工地裕丰村采访,不少村民反映这一困惑———按照新补偿标准,

该村几户迟迟不愿签订协议搬走的“钉子户”,每户将多得到300-1000元/平方米的征地补偿款,而大部分早早与政府签订拆迁协议的村民则大呼“上当”。

新规令村民又惊又喜

上月27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和市建委联合发布《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裕丰村作为亚运村所在地,最低补偿标准是1700元/平方米。此前番禺区国土局出台的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该村房屋拆迁补偿费最低为700元/平方米,最高为1410元/平方米。

看到新《规定》,家住裕丰大道旁的吴先生又惊又喜:他的房屋2006年底建成,面积230平方米,当时签约赔偿额只有1270元/平方米。按照《规定》的最低补偿标准1700/平方米,他应多补98900元。

一“钉子户”多补10万

裕丰村共有333户拆迁户,目前仅剩三五户尚未签订协议。梁先生就是其中一户,他坚持不签协议结果起码多赚10.6万元。与梁先生“并肩作战”的还有赖小姐,她的砖瓦房属于比较低的一档,建筑面积不到30平方米的房子只按楼下890元/平方米、楼上130元/平方米赔偿。如此算下来,她得到赔偿金额为2万多元,但按照新标准,赔偿金额将增加一倍以上。

那些早早签订协议的邻居们显得很郁闷,“如果早知道就‘赖死’不走,也用不着跟拆迁办的人讨价还价了!”

差价赔偿能否到手?

差额能否拿到手?这是目前裕丰村民最大的疑问。

据吴先生说,一个月前签搬迁协议的时候,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口头承诺他,如果年底拆迁补偿标准提高,将会把差价补给他。现在,唯有拆迁办能履行承诺。他也将关注钉子户的赔偿金额,“他们赔得多,我们就有可能争取更多差价补贴。”

石楼镇拆迁工作办公室一名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新《规定》刚出台不久,他们连日来都在开会研究。“我们拆迁办暂时没有接到上级的通知说要补回差价。”这位负责人还补充说,土地的价值每天都在涨,拆迁部门也不大可能总是按新的价格来,签了协议原则上该按协议进行!   (记者吴彤、实习生余远娜)

广州首次制定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广州各区拆迁补偿标准图表

广州市首次出台《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将集体土地房屋分为住宅房屋与非住宅房屋两类进行补偿补偿安置,并对住宅房屋确定了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农民自建的3种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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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周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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