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振聪被指是龚如心"玩偶" 取悦她全为了钱(图)
2009年07月01日 09:11中国新闻网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陈振聪供称:“爱上”比自己大23年的人是无罪,金钱与年龄也绝对不能与爱情扯上关系。(图片来源:文汇报)

中新网7月1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已故香港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千亿遗产案,6月30日踏入第31天聆讯。“男主角”陈振聪承认为取悦龚如心,刻意安排女儿与龚如心同月同日出世。陈振聪再次“剖白”心声,指“爱上一个大自己23年的人是无罪的”,否认对龚如心唯一兴趣是“钱”。

对于华懋阵营律师指他是龚如心的“玩偶”,陈振聪驳斥对方是在侮辱龚如心。陈振聪续称,向妻子谭妙清展示“06年遗嘱”时,妻子看了看,不屑地“哼”一声便离开。

代表华懋慈善基金的资深大律师骆应淦6月30日引述陈振聪的供词,指陈振聪刻意安排妻子谭妙清在龚如心的生日(9月29日)产下女儿,即他的女儿跟龚如心同月同日生。陈振聪承认,这样做是为了令龚如心开心,当年没有跟妻子说出“真相”,只跟她说喜欢那日子,“太太很无奈答应了。”

骆应淦质疑陈振聪,指他跟龚如心相差23岁,做尽所有事情只为取悦龚如心。陈振聪立即反驳,说“爱上一个大自己23年的人是无罪的,年龄不是相爱的界限。”骆应淦追问陈振聪那是否真心说话,抑或从文艺小说抄袭,并指龚如心足可以当陈的母亲,他只是对龚如心的金钱感到有兴趣。陈回应是出自真心,“金钱及年龄不能跟感情扯上关系。”

陈振聪续称,从来没有要求龚如心给他钱,“一次都没有”,并称每次都是龚如心给他金钱。骆应淦随即指陈振聪是龚如心的“玩偶”。陈振聪起初回应:“你现在不是侮辱我,是侮辱Nina。”法官林文瀚要求陈回答问题,他便高呼:“不是!不是!”

陈振聪忆述,2006年10月16日从龚如心手上接到龚的“06年遗嘱”后,一直没有向其它人谈及此事,过了2天,他才向妻子展示该份“06年遗嘱”。“当日大约晚上9时35至40分,我在睡房拉妻子出来,硬要她看遗嘱内容,我当时更向她说:‘你看下有个老板给全部钱我,这次麻烦啦!’”他表示,妻子当时只是看了一看,然后不屑地“哼”了一声就离开。

陈续称,自己认为“麻烦”的原因,是担心自己与龚如心的关系一旦曝光,妻子就会陷入痛苦,自己也几经辗转反侧,才决定让妻子看遗嘱内容。他强调,他是“龚如心最爱的人”,觉得自己跟她是一对,“虽然彼此没有任何法定的身份,但如心一直称呼我为老公,所以她立下‘06年遗嘱’,将所有财产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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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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