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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赴港探亲政策将放宽 更多内地产妇或赴港产子
2009年11月03日 08:32新华网-港澳频道 】 【打印共有评论0

资料图片:内地居民来港探亲政策将放宽。跨境产婴而子女留港的父母可申请来港探亲。图片来源:文汇报

新华网消息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内地居民赴港探亲政策将进一步放宽。北京市出入境管理部门相关人士向记者证实,公安部将于近日发布统一规定,今年12月25日起,内地居民赴香港探亲将增加1项1年多次赴香港探亲的签注。至于新签注每次可在港澳逗留的时间,该人士称北京市相关部门现正就具体细节跟公安部相关机构核实。特区政府保安局表示,新措施将进一步便利内地居民到港探亲。

根据规定,与香港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团聚类申请人可申请1年多次赴香港探亲签注,由地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属于其他探亲情形有特殊家庭困难的申请人也可申请1年多次赴香港探亲签注,但须由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

港籍子女不居港 不批准

另外,据中新社报道,关于内地父母申请探望在香港出生的子女者,新政策指出,父母双方均为内地居民者,申请探望在香港出生的子女,经核查出入境记录,确认子女在香港的,可审批赴香港探亲;而对于子女不在香港者,则不予批准探亲。

据了解,随着近几年内地孕妇赴港产子人数的日益增长,全家只有孩子是港人的情况越来越多。是次推出的新规定提出了允许内地父母赴港探望香港出生港籍子女的政策。这给许多家庭带来了便利。但亦有业内人士担心,如果是次规定允许内地父母亦可享受1年多次的探亲特许的话,可能会导致更多的内地产妇赴港产子。

与以往成熟政策对接

不过,一位熟悉涉港事务的有关人士认为,相信新出台的探亲政策会与以往已有的成熟政策对接,而不是为了向内地产妇纷纷赴港产子这一灰色地带大开方便之门。对于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相信新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会有所判别和考虑。

至于新增的1年多次赴港探亲签注,申请人每次可在港澳逗留多少天,以及内地父母申请探望在港居住的港籍子女是否亦可申请1年多次赴香港探亲的签注等问题,北京市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前该部门正就这一规定的具体细节与公安部相关单位沟通核实,现阶段无法透露。

现行探望配偶 最长3个月

港府消息人士指,据其了解,放宽安排后,申请人每次留港时间仍维持最长3个月,但现时每3个月须返回原居地办理签注,将延长至每1年才需重新申请签注。

至于现行的政策,内地居民赴港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可以签发3个月1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或者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探望兄弟姐妹,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产妇   签注   探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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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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