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国强:1967年南京“倒许”风潮台前幕后
2009年07月13日 11:50天益网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红总”和“八·二七”这两大群众组织在其成立之初,都属於广义的“造反派”,从1966年8月南京地区群众性“造反”运动兴起,到1967年“一?二六”造反派向江苏省委“夺权”以前,这两个组织在同广义的“保守派”组织──南京大学“红旗战斗队”和南京工人“赤卫队”──的斗争中存在一种松散的联盟关系。但是在旧省委和依附於旧省委的保守派垮台之后,“红总”和“八·二七”便因为政治权力分配问题产生了分歧。“红总”领导人认为自己在“一·二六夺权”中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功劳较大,因而在权力分配时当仁不让,组成了以自己为核心的过渡性权力机构“夺权委员会筹备会”,实际上控制了过去掌握在旧省委手中的主要政治资源,包括《新华日报》和省市电台。“八·二七”领导人对於“红总”的专权严重不满,便挑起了关於“一·二六夺权”正确与否的论战,最终演化成两派在诸多问题上的严重对立。

后来的事态发展表明,“红总”虽然在“夺权”问题上占了先机,但是权力独佔却带来了始料不及的后果。派性斗争的大面积迅速蔓延,直接威胁到南京乃至整个江苏地区社会秩序和生产秩序的稳定,这引起中央(特别是负责处理中央和地方政务的周恩来)的强烈不满。其次,“红总”方面另一个更为致命的错误,是其领导人片面理解了毛泽东在运动初期关於群众运动的那些言论,在“一·二六夺权”以后得意忘形,竟然忽略了“报告请示中央批准了再办”这个重要原则。

基於上述两点原因,中央迟迟没有对江苏的“一。二六夺权”表态支持。这在客观上有利於“八。二七”方面的分庭抗礼活动,两派的对立愈演愈烈。等到“红总”方面意识到自己的失误,派出代表团赴北京向中央表示效忠的时候,“八?二七”方面也派出了一个“赴京控告团”,希望得到中央的支持。出面处理江苏问题的周恩来等人起初试图促成两派的联合,迅速组建一个包括若干旧省委二、三线干部在内的“三结合”领导班子,将江苏的局势稳定下来。但是“红总”和“八?二七”两派成见已深,在诸多问题上争论不休,根本没有实现“大联合”的可能。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情况下,中央领导层便顺水推舟,於3月5日宣佈由南京军区对江苏各地实施军管。以南京军区政委杜平等人为首的“江苏省军管会”随后成立,全面介入江苏的政务。

中央的上述举措,实际上否定了“红总”方面主导的“一·二六夺权”,江苏的政治权力也从“红总”的控制之下转移到南京军区和省军管会手中。这理所当然地招致“红总”方面的不满。而“八·二七”在“一·二六夺权”中没有得到多少实惠,因而其领导人此时便抱着幸灾乐祸的心理,表示坚决拥护中央的决定,坚决拥护南京军区和江苏省军管会的领导。由此,“红总”与“八·二七”两派的斗争焦点便由“夺权”问题转移到“拥军”问题上。与此同时,“红总”与军方的矛盾迅速上升为主要矛盾。

三、通向对抗的道路

如果中央的态度是明确的、坚定的和一贯的,那么南京地区的政治局势也有可能在“三·五指示”以后逐步趋於稳定。然而不幸的是,后来事态的发展并非如此。

由於毛泽东对於以群众运动方式展开的“文革”的複杂变数和严重后果缺乏足够的预料,所以当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出现的时候,他的许多决策事起仓促之间,缺乏周详的通盘考量。加之中国幅员辽阔,各地的情况千差万别,各地运动的开展步调不一,因而在上海“一月风暴”以后到武汉“七·二○事件”之前的大半年时间里,中央发出的指示和制定的政策,总体上显现出一种含糊其辞、前后矛盾、左右摇摆的态势。这一方面造成各地贯彻执行中央指示的难度,另一方面也为卷入矛盾的各方根据自己的需要、实用主义地解释中央指示精神、在行动中自行其是提供了巨大的空间。

说到中央指示的“含糊其辞”,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如前所述,派出军队“支左”是毛泽东干预各地“文革”的一个重要举措,但是通过检索当时的文献资料不难发现,在1月份中央发出关於“支左”指示以后,在长达两个多月的时间里,竟然没有任何一个中央文件具体地阐释过所谓“左派”概念的内涵。一直到3月份召开的军级以上干部会议上,在各地军方“支左”人员的强烈要求下,中央才出台了一个衡量“左派”的标准:

(1)看大方向是否对准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是否对准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对党和毛主席的态度。

(2)组织纯否,首先是领导成员,如果是地、富、反、坏就不行,是否有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作后台。

(3)群众对这个组织的看法。

(4)衡量一个组织要用政治原则去衡量,不能带宗派情绪。……对没有群众基础的,没有经过整风成立的,不承认,被推翻的保皇组织及改头换面的反动组织一律取缔…….对民族性的组织也要一律取缔。17

必须指出,这个貌似正确、全面的“左派”划分标准实际上并不具有多少实质内涵和可操作性。大概其中唯一带有客观性的标准是所谓“组织纯否”,即看其“领导成员”是不是“地、富、反、坏”分子。不过就笔者所知,“文革”期间群众造反组织成立的时候,对於领导层的家庭成分和个人政治背景一向是十分重视的,“地、富、反、坏”分子及其子女根本不可能成为群众组织的领袖。所以这个唯一带有客观性的标准在具体的实践中也是毫无意义的。因此,如何认定“左派”群众组织,始终是各地介入“支左”的军方人员所面临的一个巨大难题。

其次,在地方两派群众组织尖锐对立的情况下,毛泽东关於“支“左”不支派”的指示也无可避免地沦为空谈。因为从派性观点出发,军方的“作为”和“不作为”都可能引发一部分群众组织的不满。事实上,由於军方在群众派性斗争中“不作为”而招致一派群众组织不满的情况并不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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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国强   编辑: 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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