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殖民时代,欧洲各国采取不同的政策来对待北美印第安人。西班牙人吸收原住民成为基督徒,并使其居于指定地区。法国人与印第安人建立贸易关系。英国在1763年宣告将阿帕拉契山以西地区拨给原住民,有效期至英国统治结束而终止,接著由美国予以采行。1848年在加州发现黄金后,众多白人向西迁移,遂爆发欧洲白人与印第安人争夺土地的长期战争,包括1876年苏族(Sioux)、夏延族(Cheyenne)进行的卡斯特(Custer)大屠杀。1887年多数印第安人迁入保留地,是年《道斯土地分配法》(Dawes General Allotment Act)使印第安人丧失了近348,100平方公里(134,400平方哩)的土地。1934年的《印第安人重新组织法》(Indian Reorganization Act)施行改善原住民生活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