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9年11月15日 中共中央开除陈独秀
2009年11月15日 11:18人民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1929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决议:鉴于陈独秀及其小组织鼓吹取消主义和托洛茨基主义,在行动上从事反对中国共产党的小组织活动,一再拒绝服从中共中央的决议、警告和帮助,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开除陈独秀党籍,并批准江苏省委关于开除彭述之、汪泽楷、马玉夫、蔡振德4人党籍的决议。

  陈独秀于1920年8月在上海创立中国第一个共产主义小组,领导创建中国共产党。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被选为中央局书记。后又被选为中共第二、第三届中央执委会委员长,第四、第五届中央委员会总书记。1927年,陈在中共“八七”会议上被撤销中共中央总书记职务。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编辑: 蔡信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