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泰谈黑社会判定标准:组织力强 替代政府
2009年11月02日 10:07东方早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最近一段时间,关于重庆打“黑”的新闻报道屡屡见诸媒体,在官方口径中,此“黑”并非黑社会之“黑”,而是指向“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的王学泰研究员看来,这些犯罪组织的确还远远谈不上是黑社会。中国黑社会的形成演变过程及其特点,王先生解读的密钥是游民问题;而历代政府的打“黑”政策,也颇有值得玩味之处。

封面王学泰像

目前重庆的犯罪组织不是黑社会,那么黑社会的生存土壤是什么样的?

王学泰:现今关于黑社会有争议,大半是因为对黑社会定义不同。我觉得,黑社会在两种情况下会存在。一种是弱势政府,就是政府管制能力不强;而强势政府基本上是无所不在的,黑社会无所遁形。另外一个是法治社会。因为不管多密的法律都有空隙,有空隙,黑社会就可以存在,特别是社会里有大量生活失落的人。在西方,像美国、意大利这些国家,黑社会的影响都很大。

但是,像欧洲一些法治比较悠久的国家,反而黑社会比较弱。因为在那里一是法治意识深入人心,二是有比较完善的福利制度。比如英国,黑社会的力量就不强。因为黑社会存在的基础是有大量的非法牟利分子,而且他们生存状态是比较差的。

您觉得判定黑社会有哪些标准?

王学泰:第一,在当时的情况下,他们是一个非法的、不择手段的牟利的团体。这个团体的组织化程度很高。第二,他们的谋利行为为当时社会主流和社会习俗所不能容忍,为当时所实行的法律所不能允许。 第三,这个组织的成员必须有一定数量,三五个人甚至上百人是构不成黑社会的。这个团体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能与政府分庭抗礼。

因此,构成黑社会的要件,包括其人员的数量、组织化程度、活动方式、牟利的性质与数量等方面。现在重庆的犯罪组织还没有达到这样的判别标准,最多只能是有组织的犯罪,它还不能做到与主流社会相对抗。真正的黑社会,像美国的黑社会、西西里岛的黑手党,不是主流社会想打就能打掉的。从重庆打得这么容易这个角度来说,现在的犯罪组织还不能算是黑社会。

您曾经指出,中国古代从“结社”发展为黑社会,是明清以来的事情。

<< 上一页1234下一页 >>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编辑: 刘嵩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