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标准大讨论”首作者:当时已准备坐牢
2008年01月07日 10:08江南都市报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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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参与修改,胡耀邦审定

到6月下旬,正要动手写文章了,我妻子生病了,开刀住院。我在病房外的走廊里陪护,整个晚上也睡不了觉,就拿个凳子放在走廊里,找资料,写提纲,准备文章。花了好几个晚上。到后来出院了,回家,到7月份了,放暑假了,我把文章写出来了。自己写,自己改,改得密密麻麻的再重新抄,改了好几遍。到了9月初开学了,我就把文章寄到北京去了,给了《光明日报》哲学组组长王强华。

此前,大概是5月份,王强华来南京参加江苏省委党校的一次理论讨论会,会议休息期间,王强华通过别人跟我认识,他说北京也有些同事跟你的观点是相同的,你给我们写文章吧,我说好。

我最初给《光明日报》邮过去了两篇文章,一篇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还有一篇是《女人也是生产力么?》―――这篇是原来手里就有的。文章寄过去后三四个月没有回信,1978年元月份报社寄来一份清样,说要我写得严谨一点,不要给人家抓住小辫子,修改一下,马上要用。

我改好了寄到北京,北京改了清样又寄回来,再修改再寄去,一直到1978年4月份,我到北京去参加全国哲学讨论会。一天晚上,王强华接我到光明日报社,这个时候杨西光、王强华、马沛文,还有孙长江也去了,在杨西光的办公室讨论怎么修改。他们的要求跟开始的要求不一样了,开始要求我收敛一点,后来要求现实针对性更强一些,加强战斗性,另外文章写得更准确点,不要给人家抓住小辫子。而且时任光明日报理论部主任的马沛文建议点名批判两个凡是。我当场就说恐怕不适合,我之所以批判天才论,批判句句是真理就是要避开“两个凡是”,不可能明着和两报一刊社论直接对抗,那样不可能发表。即便发表,人家也会抓住辫子,说你公开地反对中央。而批句句真理是批林彪,批天才论,你拿我怎么样?我没有接受他的观点,大家也不赞成。

在北京又改了几遍。晚上修改,第二天光明日报的通讯员开了车子把我的稿子拿走,再把新的清样送来,来来往往几天。会议结束了,把我接到《光明日报》招待所又住了几天,继续修改。前后我改了六七遍稿。整个过程里,杨西光跟我谈了几次话,我也跟孙长江见了面,最后确定,交中央党校《理论动态》的孙长江等同志再改一次。我离开北京的时候,杨西光告诉我,他已经定了,先由《理论动态》发表以后,《光明日报》第二天再公开发表全文,而且《光明日报》发表后,新华社、《人民日报》、《解放日报》立即转载,发通稿。实际上杨西光没有这个权力,最后文章是由胡耀邦审定的。开始投稿和发表的稿差不多长。修改了好多次,开始越修改越长。后来修改又变短,长长短短几遍。

这篇文章,孙长江同志做了很多修改,也提高了文章的质量。修改文章的人多了,杨西光当然也改过,马沛文也改过,王强华也改过。但从头到尾,基本观点一个也没有改。文章开始三个部分,后来我自己改成四个部分,也没有变。第一部分,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第二部分,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理论与实践的统一;第三,马克思主义的导师是自觉地用实践的标准检验自己理论的模范;第四,批判天才论,句句是真理。文章的结构没变,文章的基本观点没变,但是文章也补充了新材料,新内容,主要是加了毛主席修改自己文章的例子。文章是改得比较好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大家都出了力。

当时也没有想到什么著作权不著作权的,那是冒着风险写文章,准备坐牢写文章的,所以没有想到后来谁的著作权问题。老实说,当时也没有想稿费,那时的稿费也刚刚开始,一点点。当时纯粹是为了拨乱反正,是为了驳“两个凡是”,开辟一条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道路,没有什么别的意思。

当然也没有想到效果会那么大,哪想得到嘛!所以杨西光同志跟我商量,为了加强文章的效果,用《光明日报》本报特约评论员的名义发表,不以个人名义发表,你有什么意见?我说我一点意见都没有,只要文章能够起它应有的作用,我就很高兴了。你看《光明日报》所有留下的稿子,上面的署名都是胡福明,到了最后发表的时候是特约评论员。所以一定要告诉你,历史就是历史,而且我推动拨乱反正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文章是好多同志参与修改的,特别是胡耀邦同志审定发表的,功劳很大,说文章是集体创作,也有道理,人家都是动了笔给你改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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