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在中国的古代文学史上,从早先的《神女赋》开始,男性的“梦遗文学”到了《聊斋志异》达到了顶峰;士大夫的“手淫文学”从狎妓诗文到《杜十娘》之类,也达到了顶峰;而“阳萎文学”则是到了《红楼梦》才最终功德圆满的。
这样一种严密的社会角色之网,对于女性来说,毫无疑问是一种窒息。在中国古代,再有本事的女人,充其量也只有这5种前途。
最幸福的女人,是“为人妇者”,也就是作为明媒正娶的妻子。哪怕对方再穷,也比下面的任何角色要强得多。因此,在妻子们对娼妓们的痛恨里,并不像妻子自己说的完全是因为郊破坏她们的家庭,而是隐含着一种根深蒂固的、刻骨铭心的蔑视,所以才格外地痛恨。这就像皇帝老子及其巴儿狗们因为对草民无限蔑视,所以才对“犯上作乱”有深仇大恨一样。
各方面条件都比较差的女性,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充当—个妾而已。妾的身份和地位,虽然低于妻子,但是又高于丫鬟。尤其是,妾毕竟有一个家,有一个稳定的生活,而且还有一线希望:只要在老爷那里得宠,自己的实际地位和待遇不会比妻子低多少;如果有幸遇到大老婆死掉的机遇,自己就很可能上升为正妻。
不得不做婢女的,当然是那些最底层的女性。她们是卖身或者半卖身的,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由主人决定,把自己嫁给一个同样身份的男仆,成为一个正妻。闹不好,丫头被主人转卖掉,甚至卖到低等娼寮里的事情实在是屡见不鲜。所以,如果丫鬟被老爷给“搞”了;如果有机会上升为小老婆,那么多数人只会觉得三生有幸,不大会出现“喜儿”的。
以上3种人都做不成或者不肯做,那么一个女人就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么当娼妓,要么当尼姑。可是尼姑庵的容量毕竟很有限,物质生活也比最差的娼寮还差,所以当娼妓往往是更好的选择。
但是,中国古代的社会管理者并不是一群傻瓜或者只顾霸枉法,别的一概不干。他们深刻地懂得当时女性的这种处境,因此总要千方百计地防止低层女性由于“贪图享受”(其实是为生活所迫)而自投娼门。这并不是什么人道主义,而是因为这样的女性一多,娶不到媳妇的男人也就必然更多,甚至“玩物丧志”沉迷于妓院的男人也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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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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