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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华清接见海军部队官兵
核潜艇的研制设计是从1959年开始的,当时先由海军修造部核潜艇总体组提出了方案的构思。后来由于国家暂时经济 困难和科研力量不足,1963年3月,经中央专委批准,决定先集中主要的技术骨干力量,重点对核动力、艇总体等关键项目进行研究,待国民经济有了明显好转时,再全面展开。
核潜艇于1963年调整后,中央 专委于1965年批准核潜艇工程重新上马。核潜艇要不要搞?如何搞?搞什么样的?有过许多争论。有的针对我国经济基础和技术 条件的可能性,存在不同看法,有的从作战指导思想出发,对核潜艇在未来作战中的地位和作用有不同认识。后来毛泽东主席重申,国防尖端科学技术“要有,要快,要超”。这之后,核潜艇便一路绿灯,重新上马。
我调到国防科委的时候,恰逢核潜艇工程重新“上马’。
核潜艇的研究,一开始就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高度重视。在周总理的具体指导下,聂荣臻元帅专门写了《关于开展 研制核动力潜艇的报告》。应该说核潜艇的上马是比较顺利的。
然而,这项工程的前期开发工作却几经波折这期间,我先在七院,后调到六机部,岗位变化了,但关注核潜艇工程的心却始终放不下。
1962年上半年,由于国家经济遇到暂时困难,大批工程项目下马,核潜艇的研制工作 也难以继续工作。对此,七院党委做了多次研究,我和戴润生政委专门向聂帅做了汇报,中心意思是从长远考虑,研制工作不宜全部下马。否则,不仅会造成经济上的损失,而且技术队伍也将散失,以后再上马时,困难会更多。后来,中央专委决定,组成了七院十五所,保留少数核潜艇研究人员,继续从事核动力装置的理论研究和实验,为设计 研制核潜艇做技术上的准备。我专门到十五所讲了预研工作问题,强调要靠自己的力量把技术关键问题搞清楚,做好前期开发 研究,为核潜艇工程总体方案的选择和初步设计提供基本理论和试验数据。
1965年3月,周恩来总理指示,核潜艇的研制工作重新上马。当时我任六机部副部长,分管科研工作。于是由我起草,以六机部党组的名义向中央专委提出研究制造核潜艇的报告 。8月,中央专委正式批准了这个报告。
核潜艇工程终于再度上马。我喜出望外。
核潜艇工程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它兼有“两弹”和“两核”的尖端技术,又有水下操作的重大技术难关,研制生产单位涉及几百个研究所和工厂,组织管理 涉及国务院各部委、各省市二十几个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