畸形文化:阉割的起源和精湛的技术发展史
2009年07月14日 10:50书摘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揉搓与刀具

阉割并不是在动物身上完成演习才加诸人体的,事实上,对人的阉割并不比对动物的阉割来得晚一些——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包皮环切也不能看做一种阉割暗示。这些用刀具加诸生殖器的行为,在时间上并不能严格分出先后,所以,面对这样的说法我们应该警惕:包皮环切是对阉割的演练。

在西方,阉割往往表示一种宗教行为。早在基督教大兴其道之前,罗马人就开始了他们的“赛比利膜拜”:赛比利作为一个女神,是在罗马与迦太基的布匿战争期间由小亚细亚传入罗马的。女神为了阻止自己的儿子阿提斯染指其他女人,所以常常将他暴打。具有受虐倾向的阿提斯在棍棒下感受到了宗教般的狂喜,所以挥刀阉了自己。“赛比利膜拜”的人们在阉割日疯狂地舞蹈,他们在一种狂喜状态下跑过罗马的街道,并割下自己的阳具,扔到街边居民的家里去 ——“幸运的居民”看到这血淋淋的东西后,要拿出家中的女人衣服,送给自阉者。男扮女装的自阉者将女人衣服穿到身上,并将终生守护赛比利的寺庙。

尽管这样,崇尚色情与暴力的罗马人还是对这种行为表示了极大的反感,在大多数人眼里,具有硕大阳具的生殖之神普里阿普斯才是应该被供奉的。是的,硕大的阴茎在罗马是权势的肉体化身,以至于将军有时会根据士兵阴茎的尺寸来提拔他们。而罗马人的建筑,跟希腊人的赫耳墨柱头一样,遍布了整个城市:这些建筑要么设计成一个大阳具的式样,要么在墙体上布满阳具式样的浮雕……而著名的奥古斯都广场,从保留下来的图纸上可以看出,长长的走廊型的大厅底部两侧,分明有两个半球型建筑……罗马人的这种阳具迷恋可以从当时的社会现实中寻求解释:他们的平均寿命不到25岁,只有4%的人能活过50岁,所有男子都必须用自己的阴茎为帝国效力(繁衍人口),单身汉受到惩罚,男孩的第一次射精被当做帝国的节日来庆祝……

罗马人的纵欲传统在基督教那里得到节制,但他们的一部分思想显然得到了继承,比如反对阉割。基督教的第一个非犹太皈依者,就是一个埃塞俄比亚阉人,但显然,他并未受到格外的礼遇。神学家们把阉人描绘成“蜥蜴和蟾蜍”、“女里女气”、“爱嫉妒”、“粗俗讨厌”,这直接影响了教会的决策:公元325年的尼西亚会议上,教会正式禁止阉人担任神职;55年后颁布的《使徒法典》则规定,自我阉割的无教职信徒,将被开除教籍3年……一种特殊的 “椅子”应运而生,它上面凿有一个孔洞,教皇在上任前必须坐在这把椅子上接受检查,可以想象,他的睾丸应该刚好从那个孔洞中垂下去,躲在椅子下的红衣主教才能确信它的确存在。这个事例跟“赛比利膜拜”结合起来,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罗马,阉割至少有两种方式,一是割去睾丸,二是割去阴茎。

另一些教徒则从圣经中发展出了另外的思想,他们坚持认为阉割是信仰的必要条件。瓦伦斯教派不但阉割自己,还以救赎的名义阉割投宿的过路人;苦行派认为原罪是由性带到世间的,他们相信耶稣不是通过死亡、而是通过受阉来救赎世人的——他们对这一行为进行模仿,在“小印”仪式上,信仰者要接受切除睾丸的手术,而为了求得更大的圆满,许多人请求连同阴茎也一起割掉,这被称为“大印”或“贵印”。苦行派也为女性信仰者保留了余地:她们将被割去乳头,甚至乳房以及外阴的突出部位。

中国的阉割则很少具有宗教色彩,它更多地指向一种刑罚,或者出于一种功利主义的算计:阉人的体能接近于男人,但在性角色的扮演上,则接近于女人,所以最适合于宫廷服务。从这个意义上来讲,阉人是对阉牛的继续,它是一种身体规训方式,目的是对能量释放的控制和引导。服从于这个目的,我们发明了一种更为温和的阉割方式:揉搓——男孩在出生后不久,即由有经验的阉割师来对他施行这种手术——阉割师捏住男孩的睾丸不断揉搓,日复一日,并随着男孩承受能力的增强,逐渐加大力度,直至完全捏碎他的睾丸……这个“温情”的过程一般要持续好多年。

揉搓从技术上规避了排尿问题,而且没有痛感,所以死亡风险很低——因了这样的好处,它大受欢迎。穷困人家为了将子弟送到宫中去,往往在他们一出生,就对其施行这种手术。被破坏后的睾丸,无法支持阴茎的继续生长,所以它们看起来不但小,而且松软、疲沓,几无勃起的可能。成年后的阉割却失去了这种幸运,他们无一例外,都要被“连根割下”。

阉的制度史

“木官示禁”与“象以典刑”

我们仍然需要在这样的问题上做一些纠缠:对人的阉割到底是出于一种目的,还是作为一种结果?我的意思是,阉割究竟有何意义?

一个人被阉割,是因为他该受这样的惩处,还是他人需要这样一个没有生殖器的人?这个问题如此重要,以至于在没弄清楚它之前,任何对阉割的探讨都是隔靴搔痒。

一种错觉主宰了我们对人类历史的认识——站在今天的立场上,我们想象上古人类,我们想象他们也跟我们一样,是趋利避害的,是功利主义的,他们也讲求利益最大化,讲求物尽其用,人尽其才,假如给他们的帐篷里扔一颗炸弹,他们也会选择让老弱病残去当炮灰,因为那符合群体的利益(青壮的可以采集,可以狩猎,更可以跟外族作战,而且有生殖能力;老弱病残则是部落的负担)——在这样的错觉下,许多问题变得暧昧不明,比如阉割。我的意思你也许明白:在功利主义者的眼中,上古时期人口稀少,所以繁衍生息乃是第一要务。在这样的情景下,任何破坏生殖能力的行为都可以视为犯罪——阉割如何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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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陌上   编辑: 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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