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火锅店门前男子被捅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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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火锅店门前男子被捅伤”

警情通报

2024年5月7日23时30分许,我局经二路派出所接110报警称:新建路西段某火锅店门前一男子被捅伤。接报后,经二路派出所迅速进行处置,伤者被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初查,嫌疑人马某(男,汉族,37岁)当晚用餐后,在路边遇见熟人李某,二人因琐事发生口角,马某遂持摩托车钥匙配饰小刀捅向李某左大腿,伤及动脉,导致李某失血死亡。

目前,马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宝鸡市公安局渭滨分局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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