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备受关注的“萝卜大叔”更新了视频动态。他表示,丁青县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他的案件,并准许其缓交诉讼费两个月。
同时,为这位大叔维权的律师发声称,“这次是公益性质的维权案件,我们是不收律师费的,这笔诉讼费是交给法院的。”
个人账号截图
据此前报道,3月11日,一段“绿皮火车上大叔一天只吃一根萝卜”的视频在网络热传。拍摄者宁先生向记者介绍,当天下午,他乘火车从南宁到北京旅游时发现,邻座的一位大叔一天只吃了一根萝卜,“第二天中午,我看到他还是没吃饭,我就给他买了一份饭”
宁先生称,起初大叔婉拒了盒饭,但在他的劝说下,最终大叔还是接受了好意。宁先生从攀谈中得知,大叔十年前在西藏承包了一个工程,但老板只结算了部分账款,大叔此行就是为了讨回欠款。出于同情,宁先生将大叔的经历拍成视频上传网络,希望能帮大叔要回欠款。
视频发出后,热心的网友纷纷在留言区为其加油鼓劲,并提供一系列建议,他本人也因为啃萝卜而被网友亲切地称为“萝卜大叔”。
“萝卜大叔”(图源:视频截图)
在极目新闻此前的采访当中,“萝卜大叔”介绍称自己是湖北人,2014年与一名湖北老乡和一名湖南朋友在西藏昌都市丁青县承包了一个小区的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由湖南朋友与甲方建筑公司签订。开工一年多后,该项目就建好了部分楼栋。
大叔还介绍,该项目从施工开始,就几乎一直是他一人在借钱垫钱,后期资金实在无法支撑,项目转由其他公司接手。当年他为了这个工程,从亲戚朋友手中借了很多钱,到现在都还没还完。甲方公司给过他一部分资金,这次到北京是找甲方的历史股东讨要未支付的剩余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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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知名普法博主李叔凡律师发文称,他已与大叔见面并了解了案情,虽然案件比较复杂,时间也比较久远,他们也将继续跟进。
3月20日,另一位工程律师宋波也发声为大叔提供法律建议。几天后,宋波与“萝卜大叔”见了面。
4月28日,西藏丁青县人民法院正式立案。5月8日,法院准许“萝卜大叔”缓交两个月的诉讼费。
极目新闻综合看看新闻、新闻晨报、当事人社交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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