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为父海上追凶案开庭:相撞后被告人驾船离开,并曾拒绝参与搜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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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为父海上追凶案开庭:相撞后被告人驾船离开,并曾拒绝参与搜救

记者/纪佳文

事发后李建的快艇漂回了岸边

事发后李建的快艇漂回了岸边

“我们等了1055天了。” 父亲去世后的第三年,李珊和家人终于等到了案子开庭。

2021年5月9日,山东烟台海阳市,66岁的李建和亲戚开着快艇出海,直到深夜也没有回来。三天后,空无一人的快艇出现在岸边,船体有被撞击过的痕迹,还有渔民称,9日当晚在事发海域听到“砰”的一声巨响。

五个月后,李珊在海边发现李建的遗骸。为了弄清楚父亲死亡的真相,李珊和妹妹多方奔走,并悬赏50万元寻找知情者。去年5月,一位男子联系到李珊,称是自己所在的船只与李建的快艇发生了碰撞。警方立案调查后发现,当时驾驶该船的是与李建同村的孙某某,他也是肇事船只“旭永”号的三位船东之一。

2024年3月28日上午,该案在海阳市法院一审开庭,孙某某被控交通肇事罪。法庭上,被告人孙某某承认与李建的快艇发生相撞,但辩称船上二人可能在相撞前就已死亡,肇事者另有其人。另据深一度了解,事发后孙某某曾拒绝参与搜救,并重新粉刷了船只。

下午三点左右,庭审结束,案件未当庭宣判。“希望法院公平公开公正地审理,我们等待着结果”,李珊说。

李珊姐妹与母亲在庭审现场

李珊姐妹与母亲在庭审现场

涉事船主被诉交通肇事

3月28日上午,李珊和家人一起来到海阳市法院。李珊特意穿上了那件黑色冲锋衣,那是父亲在世时,她买给他的,父亲走后,她经常穿着这件衣服。

开庭前几天,李珊和妹妹忙着准备材料,母亲的情绪不太好,提起案子,几次掉下眼泪,“越是临近开庭,越觉得忐忑和无助”,李珊说。

面对出现在庭上的被告人孙某某,李珊心里有太多的疑惑,父亲李建出事后的一千多天里,她和妹妹一直在寻找答案:2021年5月9日,父亲在海上到底经历了什么?

李珊记得,那天下午风平浪静,“海面像镜子一样”。傍晚,父女俩通过一次电话,父亲说准备回家,之后便失去了联系。夜里11点,最后一批渔民回到了村里,父亲和表叔纪刚还是没有回来,零点过后,风浪越来越大,李珊设想了很多种可能:是不是被风浪困住了?是不是船没油了?她向当地海警报警,直升机搜寻后,还是没有两人的踪迹。

三天后,父亲的快艇漂回了岸边,白色船体上有块颜色鲜艳的红蓝油漆,像是撞击后蹭上的。还有两位渔民告诉李珊,当天晚上8点左右,曾在附近海域听到“砰”的一声巨响。李珊怀疑父亲的失踪另有隐情,和妹妹开始了长达两年的“追凶”历程,在码头附近寻找线索。

为了弄清楚事情的真相,姐妹俩决定自己出钱,悬赏50万寻找线索。去年5月,一男子联系到李珊,称事发时,自己就在和李建的快艇相撞的那艘船上,当天的撞击是一场意外。随后,警方对该船上的几人展开调查。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2023年5月26日,孙某某被刑事拘留,6月9日被执行逮捕。

起诉书显示,2021年5月9日上午,被告人孙某某无证驾驶“旭永”号游艇载着另外5人(均另案处理)到海阳市寨前中心渔港南侧海域进行捕捞作业。当日晚上约8时在返回码头途中,被告人孙某某驾驶船舶与被害人李某某、纪某某所在的三无船舶发生碰撞事故,后驾船离开现场。

2021年5月26日,被害人纪某某的尸体在海阳市中交二航局码头东侧被发现,经鉴定,纪某某系生前溺水死亡。

经烟台海警局海阳工作站、海阳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烟台海阳海事处认定,“旭永”轮应对本起事故负主要责任,三无船舶负次要责任。

检方认为,被告人孙某某无证驾驶船舶发生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发生撞击后被告人没有施救

孙某某和李建一家同村,李珊说,父亲、表叔和孙某某从小就认识,之前都比较熟悉,也没听说有什么过节。当天在船上的其他五名船员中,有两个也是同村人。

据李珊了解,“旭永”号有三位船东,孙某某是其中之一,其余两人当天没有出海。她在海警工作站的院子里见过那艘“旭永”号,船长约13米,父亲的快艇是5.8米。

开庭前,李珊向法院申请公开庭审,并请肇事船只上其余五名船员作为证人出庭,但未被采纳。

被告人孙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但辩称,自己此前表述有误,他驾驶的渔船与李建的快艇相撞时间是晚上10点左右。撞击发生后,他看到快艇上有两个人,没有施救便驾船离开了现场。但他认为肇事者另有其人,李建和纪刚可能在他们相撞前就已经死亡。

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付建表示,“肇事者另有其人”的说法没有事实依据,是被告人的臆想与猜测。

庭审中,检方出具了证人证言和包括事故调查报告在内的书证,反驳了孙某某的说法,并认定“旭永”号当天的捕捞活动属于非法捕捞。证人证言中提到,事发当晚,两船意外相撞,事故发生时间大约是7点多,之后没有人提出施救,孙某某驾船离开。

李建的遗体至今没有找到,只找回了骸骨。纪刚的遗体被找到后,经鉴定为溺水死亡。付建称,该鉴定结果表明,其死因并非外伤所致,不是撞击而死,孙某某交通肇事后对李建、纪刚有救助的义务,但其未履行。

李珊认为,“溺水死亡”说明撞击发生后,两人还有生命体征,如果及时得到救助,或许有生还可能,当晚风浪很大,父亲和表叔被留在海上的话,只有死路一条。

诉讼代理人付建提出,对于被告人孙某某,要求以交通肇事罪、故意杀人罪及非法捕捞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深一度记者了解到,早在2021年,李建家属在走访中,就曾因油漆痕迹颜色相近,对“旭永”号产生过怀疑,因为没有证据,这条线索被海警搁置。

直到2023年,那名为悬赏而来的船员向警方提供线索后,海警将李建快艇上蹭到的油漆和“旭永”号进行了油漆成分比对鉴定,烟台海警局海阳工作站于2023年6月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两者油漆种类相同。

对两船油漆痕迹的比对结果

对两船油漆痕迹的比对结果

被告人曾拒绝参与搜救

“如果可以冲上去打人,我真想打他”,看到庭上的孙某某,李珊难以抑制心中的愤怒。她说,案发至今,无论是孙某某还是其他五名船员,并未向家属表示过歉意,也没有请求原谅。

李珊称,孙某某从始至终都在说谎。事发当晚,她和家人找人帮忙搜寻父亲和表叔,有人打电话给孙某某,请他加入帮忙,遭到他的拒绝。次日凌晨,她们见过孙某某一面,对方没有提到撞击的事情,到凌晨5点,孙某某驾船加入搜寻。

让她难以接受的是,孙某某渔船停靠的码头距离事故发生地只有7海里,李珊认为,他的隐瞒让自己再次错失找到爸爸和表叔的机会。另据深一度了解,孙某某在庭上承认,事发后,他把渔船重新刷了一遍漆。

李建出事后,谣言在小镇流传。有人说,事发当天,李建是到别人的养殖区偷鱼的,说他该死。这更坚定了李珊和妹妹寻找真相的决心,“爸爸是正直善良的人,我们要找到凶手,还他一个清白”,她说,当天父亲出海,是为了收回之前放在海里的工具,并不是非法捕捞。

2021年7月,李建的遗体曾出现在岸边,但未能及时被打捞上来,这之后,遗体被海水冲走再没有出现过。直到2021年10月,李建的两块遗骸才在海边被人发现。

父亲离开的这两年,姐妹俩在短视频平台上记录着她们的“追凶”历程。很多人劝她们放弃,说发生在海上的案子,又过去了这么久,想找证据太难。姐妹俩也曾想过,也许永远找不到线索,“但我们不会放弃,不然到我去世那天,都没有脸见到爸爸。”

庭审时,李珊观察着孙某某的表情,“没有一丝悔恨,他明明知道我们在天天找,我们没有办法原谅他。”除了孙某某,李珊认为船上其余五名船员隐瞒了孙某某的犯罪事实,希望追究其余五人的包庇罪。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立强认为,驾驶肇事船只的是孙某某,其为直接责任人,如果船上其余的五个人事发前后没有教唆行为,或是唆使驾驶人逃逸,不承担刑事责任。而构成包庇罪的前提是,五人面对警方的调查做了虚假陈述或证明,借以帮助孙某某掩盖犯罪事实,逃避法律制裁,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五人不构成犯罪。

该案没有当庭宣判,下午三点多,李珊姐妹俩面对媒体采访数度哽咽:“心痛、忐忑,我们等了1055天了,爸爸也在等这一天,现在希望院公平公开公正地审理,让凶手得到惩罚,让那些造谣的人闭上嘴。”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李建、李珊、纪刚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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