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用药!抚州一批医疗机构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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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用药!抚州一批医疗机构被通报

为持之以恒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切实维护基金安全,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高新区人社局社保中心于9月8日至10日对高新区定点医疗机构部分结算数据进行筛查,并结合现场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违规行为

(一)使用限制性用药:限适应症用药,如丹参注射液、复方氨基酸(15AA)、奥司他韦等;限医院等级用药,如血塞通注射液、血栓通注射液等。

(二)药品管理不规范:药品实际库存与系统库存部分不符,对基层卫生系统操作不够熟悉。

二、违规情况

(一)崇岗镇

过家村卫生室违规用药,金额合计202.63元;立新村卫生室违规用药,金额合计46.12元;仙溪村卫生室违规用药,金额合计778.82元;冯岭村卫生室违规用药,金额合计125元;邵坊村卫生室违规用药,金额合计26.80元;下邓村卫生室违规用药,金额合计5.8元;长岗村卫生室违规用药,金额合计158.8元。

(二)钟岭街道

张家村卫生室违规用药,金额合计330.24元;谢家村卫生室违规用药,金额合计16.68元;白岭村卫生室,金额合计26.80元;缴上村卫生室违规用药,金额合计456元。

(三)城西街道

东津村卫生室违规用药,金额合计117.90元。

针对上述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情况,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费用进行扣减。望上述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正视违规问题,积极整改。同时,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以此为戒,自查自纠,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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