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女子在沧州进入传销组织被非法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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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女子在沧州进入传销组织被非法拘禁

10月20日,在敦化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路洋的调度下,敦化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大石头派出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有效回应群众需求,与河北省沧州市警方紧密配合,将一名被传销组织非法拘禁、试图自杀的敦化籍女子刘某成功解救,得到被害人家属的高度赞扬和由衷感谢,彰显了人民警察勇于担当、一心为民的本色。

当日下午,网安大队民警徐蒙在网络巡查时发现有人在网上发布了一条求助信息,自称是敦化市大石头镇人,其女儿刘某在长春市做化妆师,被人以高薪聘请为由诱骗到沧州市,被人控制、殴打,请求好心人予以帮助。

随后,网安大队民警立即联系该发帖人,并会同大石头派出所民警查询轨迹,寻找刘某的下落。

路洋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指示,此案涉及群众安危,事情紧急,一定要全力以赴,确保被害人刘某平安回家。经调查,民警发现了刘某在沧州市的轨迹信息,立即联系沧州属地派出所,请求快速解救。一个小时后,沧州警方在沧州市运河区一居民楼内将刘某成功解救。

经查,10月15日,23岁的敦化姑娘刘某在长春工作期间被一个传销团伙以高薪聘请化妆师为由诱骗到沧州市,逼迫其从事传销活动。因刘某完不成业绩,该团伙将其非法拘禁并多次谩骂、殴打。刘某无力反抗,已经产生了跳楼自杀的想法。

通过敦化警方的艰苦努力,刘某一家人再次团聚,抱头痛哭。为感谢警方的解救与帮助,刘某的父亲特意给敦化警方发来感谢视频,激动万分,声泪俱下。

目前,刘某已安全返程,涉嫌非法拘禁的传销组织已由沧州市警方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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