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受贿罪
的李某某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涉嫌受贿一案,由宣威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0年10月22日,宣威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以李某某涉嫌受贿罪向宣威市人民法院起诉。
宣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受贿罪
的孔某某提起公诉
日前,被告人孔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宣威市人民检察院向宣威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孔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并讯问了被告人。宣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孔某某收受他人贿赂29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