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民勤县石羊河上的红崖山水库大桥在6月下旬被拆了。这座建在石羊河汇入亚洲最大沙漠水库红崖山水库进口处的桥梁,投资两千多万元,只存在了不到七年。
导致大桥被拆的诱因之一是一起公益诉讼:2019年底,中国绿发会以该大桥无环评手续为由,将大桥建设方民勤县荣达矿业有限公司(简称荣达矿业公司)诉至法院并获立案,案由为侵权责任纠纷。
事实上,红崖山水库大桥除无环评手续外,澎湃新闻从民勤县国土、发改、水务等部门获悉,该桥也未办理国土、水行政许可、防洪评价报告等手续,还曾被水利部定性为“四乱”项目予以督办。
荣达矿业公司在湿地公园内修建的道路(左半幅),侵占湿地面积约2万平方米。
澎湃新闻获取的资料显示,红崖山水库大桥项目于2013年备案,该项目包括6000米长、宽20米的沥青路一条及大桥一座,占地约12公顷,项目概算总投资7000万元。建设该项目的用途为:荣达矿业公司年产60万吨电石项目和年产200万吨水泥项目的生产原料及产品的运输。
讽刺的是,上述电石、水泥项目至今未能投产。其中,水泥项目因国家去产能政策而未实施,电石项目在投入8亿多元后,陷入停滞,至今已烂尾4年多。而建桥的荣达矿业公司曾是“腾格里沙漠排污案”当事公司武威荣华工贸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目前,荣华工贸公司仍持有荣达矿业公司8.93%股份。
施工造成的植被破坏至今未恢复。
日前,澎湃新闻在荣达大桥被拆后的现场看到,虽然建筑垃圾等已被清运,但施工造成的植被破坏仍未修复。而未办土地手续、长达6千米的道路,有2千米左右位于湿地公园内,这部分路段宽约10米,侵占石羊河国家湿地公园面积约2万平方米。
湿地公园功能分区图显示,被侵占的地块属于湿地保育区。
国家湿地公园中的违建大桥
对大多数人来说,石羊河与红崖山水库是陌生的存在。但它们对甘肃乃至西部生态环境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们共同拱卫着河西走廊东部的重要生态区。
发源于祁连山脉的石羊河,是河西走廊三大内陆河之一,由其形成的绿洲,阻止了巴丹吉林沙漠与腾格里沙漠的汇合;以石羊河为主要水源的红崖山水库,是亚洲最大的沙漠水库,被称作“瀚海明珠”,它也是民勤县唯一的水利调蓄工程。
然而,就在2013年,民勤县上马了一个关系石羊河生态安全的重大项目。
原本建在石羊河汇入红崖山水库进口处的大桥已被拆除。
澎湃新闻获取的材料显示,2013年3月27日,民勤县发改局向武威市发改委提交了一份项目申请备案报告,项目主要内容为,荣达矿业公司需在红崖山水库南侧新建红崖山水库大桥工程,该工程东起民武公路,西至红崖山水库西侧上游小西沟农场防护林边缘,沿红崖山水库南坝墙向西。
该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修建长6000米、宽20米的沥青道路及大桥1座,占地约12公顷。项目概算总投资为7000万元,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上述报告称,该项目的用途为荣达矿业公司年产60万吨电石项目和年产200万吨水泥项目的生产原料及产品的运输。
之后,该项目顺利开工。据武威日报报道,2013年7月16日,时任武威市委书记的火荣贵在民勤县调研时,曾前往荣达矿业公司电石、水泥项目及红崖山水库大桥建设现场,了解工程进展情况。该报道称,“红崖山水库大桥目前建设进展顺利,今年十月即可建成。”
2013年7月18日,民勤县政府官网发布的一篇文章显示,“近日,县政协主席张尚忠、副主席屈登程先后带领部分政协委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来到在荣达公司石羊河大桥(红崖山水库大桥)建设现场视察,“视察组了解到总投资2000多万元、全长240米的石羊河大桥及荣达路至民武路的路基工程正在建设之中。在听取项目负责人的情况介绍后,视察组建议施工单位尽快加强施工力量,保证道路桥梁按时投用。”
日前,澎湃新闻从民勤县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及荣达矿业公司了解到,除了项目备案手续外,荣达矿业公司投建的上述桥梁道路工程,堪称“裸奔”工程:无环评手续、无土地手续、无水行政许可手续、无防洪评价报告,桥梁甚至无设计方案。
武威市生态环境局民勤分局一位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红崖山水库大桥和相关道路项目未履行环评手续,“但不知具体原因。”民勤县自然资源局相关股室负责人称,因为这个项目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所以也没有给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此外,民勤县水务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红崖山水库大桥未获得水行政许可,建桥时也无防洪评价报告。
“听说他们连设计方案都没有,他们自己有路桥工程队,凭借经验修起的桥。”该工作人员还表示,2019年底,这座大桥被人举报至水利部,水利部将其定性为河湖“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项目,予以督办;今年以来,武威市也先后多次发文督办,要求整改。
此外,红崖山水库大桥所处位置为石羊河湿地公园保育区内。2012年3月,甘肃省林业厅批复建立民勤石羊河省级湿地公园。当年12月5日,国家林业局在组织召开国家湿地公园专家评审会,甘肃石羊河国家湿地公园顺利通过专家评审,成为甘肃第二家国家湿地公园。2013年1月,民勤县申报的甘肃民勤石羊河国家湿地公园获国家林业局批复,开展试点工作。
大桥及道路侵占的是湿地保育区,这里水草丰茂,栖息着多种珍稀禽类。
《甘肃省湿地保护条例》规定,禁止在湿地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开垦、采挖、猎捕、烧荒、采矿、爆破等可能造成湿地破坏的人为活动。未经县级以上湿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湿地保护区天然水道和湿地边缘50米以内设立任何建筑设施。
当时施行的《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亦有规定,禁止擅自占用、征用国家湿地公园的土地。确需占用、征用的,用地单位应当征求国家林业局意见后,方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那么,石羊河湿地公园管理局是否对红崖山水库大桥的修建进行过批复?该局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管理局成立于2013年5月,当年10月人员才到位,那时大桥已经修建起来了。因此,湿地公园管理局也未给予该大桥任何审批文件。
在红崖山水库大桥建成6年后,当初的环评硬伤被人揭发,“引爆”此事。
遭公益诉讼后企业拆除大桥
2019年11月,红崖山水库大桥被人举报至公益组织中国绿发会。
中国绿发会副秘书长马勇告诉澎湃新闻,接到举报后,绿发会向民勤县政府政务公开中心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收到武威市生态环境局民勤分局回复称,“该项目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及报批手续”。中国绿发会遂于2019年12月16日,将桥梁建设方荣达矿业公司诉至甘肃矿区法院。
中国绿发会诉称,红崖山水库作为亚洲最大的沙漠水库,具有极其重要的生态功能,是民勤县唯一的水利调蓄工程,浇灌着全县60多万亩耕地,支撑着民勤绿洲的生存与发展,是沙乡人民的命脉。同时,水库周边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白尾海雕、中华秋沙雁,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天鹅、白琵鹭、灰鹤等鸟类栖息。
被告荣达矿业公司在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的情况下,违法建桥作为其生产运输专用通道。大桥的建成和运营会对周边栖息的候鸟产生惊扰等不利影响,导致此处候鸟栖息地的破坏。建桥过程中对河道进行采挖会对河床堤岸等造成破坏。因该区域植被覆盖率普遍较低,下垫面水文物理条件较差,极易导致水土流失。同时,建桥压缩原河床断面,对红崖山水库防洪、行洪造成严重影响。
此外,中国绿发会还认为,被告在利用大桥运输过程中,涉及电石等化工原料产品,会产生遗撒、泄露,或一旦发生事故,将对红崖山水库水体造成重大污染,必将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据上,中国绿发会诉请法院判令被告荣达矿业公司,消除因为其项目建设而对生态环境构成的直接威胁和重大风险。
2020年1月2日,甘肃矿区法院受理了中国绿发会的起诉,决定立案审查。据马勇介绍,今年4月,为了进一步掌握本案有关情况,矿区法院曾组织现场勘察。7月1日,法院又组织了一次线上庭前会议。
截至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但在6月下旬,荣达矿业公司便已将大桥拆除。这座投资2000多万元的修建的大桥,使用时间不到7年。
对于拆桥一事,中国绿发会秘书长周晋峰认为,拆不拆,要重新评估;如何拆,也要重新评估。拆桥是一个大型施工环节,这个施工一定会对生态环境带来重大的冲击。
“第一个冲击是,这座桥建设的几乎全部的建材被拆毁,就破坏了其使用价值。建材的生产是具有巨大环境代价的,我们如果把这座桥拆了,那么生产环节的环境代价就全部变成了无谓的牺牲。第二件冲击是,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尘土、噪音、垃圾等等,包括用油、用电都是新的环境代价。那么这里头就涉及到如何施工,才能最低的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周晋峰认为,“在木已成舟的情况下,我们要重新评估这座桥给生产生活社会发展带来的益处。如果带来的益处远大于它带来的负面影响,并且综合考虑在拆的环节带来的负面影响,我们认为不一定要拆。”
民勤县水务局一位曾参与大桥问题现场调研的工作人员表示,包括甘肃省水利厅在内,多个部门曾多次在红崖山水库大桥开现场会,“结论是没有好的办法,哪一个手续都不好办,建议拆除。”
据该工作人员透露,2020年年初的时候,民勤县水务局组织编制了《红崖山水库大桥跨石羊河干流防洪评价报告》,“报告结论就是如果有百年一遇的洪水,这个大桥会有影响行洪。”
上述工作人员的说法,在澎湃新闻获取的一份民勤县《县长办公会议纪要》中得到印证,该会议纪要显示,5月16日,民勤县曾召开县长办公会,会议认定,荣达矿业公司2013年修建的红崖山水库大桥,因未办理环评手续及不符合防洪相关规范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需要进行拆除处理。红崖山水库大桥拆除后,荣达矿业公司可由新红路至蔡旗大桥接民武公路通行。
关于大桥及道路项目,荣达矿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电石项目附近没有合适的道路,我们在厂区门前修了东西向长约6公里的水泥路,通到石羊河边,然后架桥,再在河东岸沿水库南堤坝修六公里的路就可以到民武公路,离后来修的北仙高速也近,这样一来运输成本可以减少。”
该负责人称,因为荣达矿业公司电石项目未建成投产,所以也未使用该公司修建的路桥,这些年都是附近百姓在用,“前些年修北仙高速的时候,建设公司拉砂石什么的,也用的是我们修的路。” 他强调,修路修桥均是政府主导支持的,而拆桥也是根据民勤县政府指示进行的,“一建一拆,我们企业花费了三千万元。”
关于土地手续一事,上述负责人称,他们曾向所占土地的村委会支付过140万元征地补偿款,但为何没有办下手续,他也不清楚。
荣达矿业公司投入逾8亿元修建的电石项目主体基本完工,但已烂尾4年。
大桥服务的项目投入逾8亿已烂尾4年
按照红崖山水库大桥项目备案报告所述,修建大桥及6000米道路,目的是为了便于荣达矿业公司电石、水泥项目生产原料及产品的运输。但澎湃新闻实地采访获知,荣达矿业公司电石项目未建成便烂尾,至今已四年。而水泥项目则受国家去产能政策影响,未能实施。
上述备案报告显示,为了综合开发利用民勤红沙岗境内丰富的煤炭资源和红崖山石灰石资源,经甘肃省工信委批复,荣达矿业公司在民勤县建设年产200万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和年产60万吨电石生产线项目。
据当地媒体报道,上述项目于2011年9月8日开工建设,武威市委原书记火荣贵出席开工仪式并宣布开工。该项目建设地点为民勤县红沙岗镇附近的红沙岗循环经济示范园区,项目总投资26亿元,可实现年销售收入35亿元,实现利润5.3亿元,上缴税金3亿元,安排就业人数2200多人。
不过,澎湃新闻从荣达矿业公司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项目投资一亿多元后,发现上述地址并不适合项目建设,“一是缺水,二是离原材料产地比较远。”后来土地置换,重新选址,选在了红崖山水库以西7公里处的红崖山下。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013年2月19日公示的环评批复(变更)显示,荣达矿业公司年产60万吨电石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园区发展规划调整,和矿山原因,企业对厂址和建设内容都进行了调整,变更后产能不变。经甘肃省工信委“甘工信函(2012)331号”文件同意项目变更,变更后项目投资为83457.22万元。
武威市政府官网信息显示,荣达矿业公司电石项目为市列重大项目,建设年限为2012年至2015年,截至2014年底累计完成投资8亿元,2015年计划投资3500万元,2015年1至6月累计完成投资550万元,“正在进行设备安装”。
澎湃新闻检索发现,上述信息是荣达矿业电石项目在武威市政府官网的最后一条建设进度信息。2016年12月20日,武威日报曾刊载了一条关于该项目的信息——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七批信访投诉问题。该项目被人举报“威胁饮用水水源安全、污染水体环境”。
武威日报报道称,接到交办的信访问题后,“武威市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信访组立即转民勤县政府查办,同时派出指导组全程指导。目前,该问题已调查处理终结。”
经现场核查,该项目自2016年7月以来,一直处于停建状态,尚未建成投产。荣达矿业公司存在项目建设前期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凭证》,未编制报批《水土保持方案》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民勤县相关部门分别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荣达矿业公司整改并办理相关手续,该公司被罚款共计40.5万元。
日前,就上述项目停建一事,澎湃新闻先后前往民勤县发改局、工信局了解情况。发改局工作人员表示,水泥项目是受去产能政策影响,最终未投建。但电石项目为何停建,需要问工信局。而该县工信局负责人则表示,他是2015年年底才调到工信局,当时这个项目就基本停建了,他也不了解停建原因,“我们只掌握在运行企业的情况。”
提及烂尾的电石项目,前述荣达矿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无奈。他告诉澎湃新闻,该项目为招商引资项目,落户在所谓的民勤县红沙岗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在投资一个多亿后,发现该园区并不适合企业生产。之后又用土地置换的方式,迁建至建材化工园区,但这个园区并没有“三通一平”,“当时那里什么都没有,水、电、路这些基本设施都要企业自己解决。修建的时候我们接了10千伏的电,但生产至少需要110千伏的电,架设输电线路需要1亿元左右,我们资金困难。而且,当时电石市场行情也不好,所以就停建了。”
红崖山水库大桥位于石羊河国家实地公园内,目前已被拆除。
日前,澎湃新闻实地采访时看到,荣达矿业公司电石项目主体建筑基本建成,但整个厂区空无一人。在厂区以东六公里处,该公司所建大桥已被拆除,有多处现场施工留下的辅路,延伸进湿地植被中,显得异常刺眼。而原本计划在石羊河东岸修建的长6000米、宽20米的沥青公路,目前仍未铺装。其中长约2000米、宽约10米的道路位于石羊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育区内,侵占湿地面积约2万平方米。
工商资料显示,荣达矿业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21日,注册资本1.12亿元。在2015年4月以前,其为武威荣华工贸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荣华工贸公司仍持有荣达矿业公司8.93%的股份。
远眺荣达矿业公司电石项目,该项目位于红崖山南麓,投入逾8亿元,已烂尾4年。
荣华工贸公司系2015年“沙漠排污”事件当事公司,2014年5月至2015年3月,该公司向腾格里沙漠排放污水8万多吨,污染面积达266亩。此后,荣华工贸公司及该公司两名负责人被判犯污染环境罪;武威市凉州区环保局原局长林某某、原副局长文某均被判犯玩忽职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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