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20年3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陈伟雄为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宋震寰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
免去:
黄锦锋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严丽萍(女)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二)
任命:
钟山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刘鹏飞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秦斌的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何敏的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朱东风的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
免去:
覃子骅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雷丽芬(女)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四)
批准任命:
张裕为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
杨远波辞去贺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
潘震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黄民政的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