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腐十八载获刑十五年 2018年落马“第一虎”宣判

贪腐十八载获刑十五年 2018年落马“第一虎”宣判

落马被查一年多后,曾经在“煤城”铜川市一手遮天,又在陕西官场呼风唤雨的冯新柱,迎来了他的终极命运。

2019年5月14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对陕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冯新柱受贿一案进行了宣判。经审理,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冯新柱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百万元;对冯新柱受贿犯罪所得赃款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对于这一一审结果,冯新柱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这意味着这起案件已经有了最终的结局。

在法院的审理过程之中,冯新柱的一系列腐败罪行,都被统合在了受贿罪这项指控当中。令人惊讶的是,冯新柱开始受贿的时间,大大早于他落马被查的时间。自从1999年,冯新柱担任陕西八大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时起,冯新柱便开始收受贿赂,之后一路变本加厉,即便在十八大、十九大召开后也一直没有收手。而在他近20年的腐败历程里,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上述单位及个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有7047万余元之多。

冯新柱的仕途历程中最重要的一站,无疑是他任职长达14年的铜川市。在铜川市,冯新柱先后任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一步一步成为了这座资源型城市的“一把手”。

他在铜川市的长期任职,严重腐化了铜川市的政治生态。据陕西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刘曙阳透露:2001年至2018年落马之前的17年间,冯新柱收受礼金对象几乎覆盖了铜川市所有重要岗位、关键部门、重点单位的领导。在冯新柱落马后,铜川市陆续有多名官员被查。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副巡视员王曙晓,铜川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史敏,铜川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铜川市新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主任郭和平,铜川市耀州区委常委、副区长赵晓峰,铜川市金融办原主任傅强等人均在此列。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8年全年的纪检监察工作当中,冯新柱占据了两项“第一”,可谓是一位标志性的落马高官。首先,冯新柱是2018年落马的“第一虎”。2018年1月3日,元旦假期结束不久,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便发布消息,表示陕西省副省长冯新柱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就在一天之前,1月2日的傍晚,《陕西新闻联播》还播出了冯新柱参加省委常委会议的画面,但一天之后,冯新柱便已黯然落马。

与此同时,冯新柱也是国家监委成立之后,被处以开除公职处分的第一位副部级官员。2018年3月31日,官方通报冯新柱“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工作纪律,毫无‘四个意识’,对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消极应付,且利用分管扶贫工作职权谋取私利,与相关人员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和旅游,接受公款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应私营企业主请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对冯新柱处以了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严肃处分。

值得关注的是,在有关部门“双开”冯新柱的通报当中,专门提到了冯新柱“对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消极应付,且利用分管扶贫工作职权谋取私利”。这说明冯新柱的落马与扶贫不力有重要关系。2017年8月29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在做脱贫攻坚报告时,披露有四个省份因为在2016年期间脱贫工作不力,该省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被约谈。结合2017年7月中旬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巡查组向陕西反馈巡查情况的相关信息看,上述四个省份中,其中一个便是陕西,而冯新柱正是陕西省主管扶贫工作的副省长。

如今,冯新柱为其所作所为付出了代价,那些与冯新柱有所牵连的其他落马官员,也次第迎来了法律的审判。我们期待,在多名落马高官获刑之后,陕西省的官场能够风气一新,令百姓放心,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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