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静雅)日前,网上流传了一篇文章,称农村低保家庭拥有2万元以上的存款将会在五一之后被重点查处,发现者将直接取消低保资格。很多农民对此担忧不已,难道低保家庭拥有2万元的存款就是违规吗?记者发现,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并没有此项规定。对此,民政部工作人员进行辟谣:“各地相关政策不一,此说法不准确。”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有些农民的生活得到了改善,不过还有一些农民的生活比较困难,或者家里有重度残疾者、大病患者等。为此,国家推出了农村低保制度,对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进行重点扶持。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第四条规定了申请低保的基本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记者从民政部了解到,国家并没有开展低保户的存款查处工作,低保资格是否合法,每个地方都有不同的认证标准,毕竟不同地方的经济水平不同,所以还需要分开来看。所以,网上所传并不准确。
记者了解到,各地的相关规定各不相同,以苏州市为例,苏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明确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金融资产核对基数的规定》,对低保家庭持有的金融资产总和的最高限额作出了规定,金融资产不单单是指银行存款,还包括了证券、保险、信托投资等机构的存款、理财产品、股票、基金、债券、保险、信托账户余额及其他资金的总和。目前金融资产核对基数基础值为3.5万元,家庭金融资产的限额按照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人数,依据基础值适度调节:1人户,按基础值增加20%,2-3人户不能超过10.5万元,每户家庭最高不能超过15万元。
哪些情况会被取消低保呢?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不过,具体情况还得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新京报记者张静雅编辑张树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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