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里少年彩票中奖案”终审宣判 5岁少年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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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里少年彩票中奖案”终审宣判 5岁少年胜诉

贵阳晚报 消息 昨日,黔东南中级人民法院对凯里15岁少年潘某状告省福彩中心、黔东南州福彩中心及投注站负责人余运萍讨要彩票奖金5万元纠纷案(本报曾报道),下达终审判决,少年潘某胜诉。

据了解,2010年3月18日,潘某在余运萍投注站购买一张号码为“54342”的彩票,中了一等奖5万元,遂到余的投注站兑奖。余认为只中500元,随即兑付给潘某。潘某将此事告诉其母亲后,一起到黔东南州福彩中心反映。

当年4月1日,因不服黔东南州福彩中心的书面答复,潘某及家人又向省福彩中心申请,要求对此事进行调查。省福彩中心调查认为,号码为“54547”,中500元的奖票找不到了,建议潘某到法院起诉。之后,潘某向凯里市法院起诉。

当年10月28日,凯里市法院下达一审判决:由黔东南州福彩中心与余运萍连带赔偿潘某购买号码为“54342”福利彩票中奖奖金49500元以及1283元交通费、资料费。 (记者 吴如雄)

责任编辑:郑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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