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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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新方案

成都商报讯(记者 张佳)四川省居民阶梯电价新方案7月1日起执行。根据方案,对四川电网直供区“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电户,将其月用电量由四档变三档,第一档电量为180度,覆盖了94.6%的“一户一表”用电户,涵盖了现有的第一档、二档、三档和四档的部分居民用户。第二档电量为181度至280度部分,第三档电量为281度及以上部分。

经省政府审批通过,四川省居民阶梯电价新方案于6月21日出炉。除了电量分档由四变三,各档电价标准也有所上调,第一档电价在现有的一档电价基础上上调2.4分,每度电为0.5224元,第二档电量电价在一档基础上,每度电加价0.1元,为0.6224元,第三档电价在一档基础上,加价0.3元,为0.8224元,同时继续保留低谷时段优惠电价,6月~10月丰水期的低谷电价为0.175元/度,11月~次年5月的枯、平水期低谷电价为0.2535元/度。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每度电在现行合表用户电价基础上顺加2.4分执行,每度电0.5464元。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设置每月15度免费用电基数。

调整月的总电费,由调价前电费加调价后电费合并组成。日前,四川省电力公司营销部电费电价处处长唐勇告诉记者,对于单月抄表用户来说,调整前后实际用电时间不满1个月的,分别按一个整月的阶梯电量档次计算电费。对于双月抄表用户,若调价前实际用电时间不满一个月,按一个月的阶梯档次计算,若超过30天,则按两个月的阶梯电量档次计算,同样,电价调整后也按上述方法计算。

成都商报记者 张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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