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债不成划伤人家“宝马” 定损3万进了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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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债不成划伤人家“宝马” 定损3万进了看守所

原标题:要债不成划伤人家“宝马” 定损3万进了看守所

扬子晚报讯 (记者 任国勇 通讯员 栖文轩) 黄某借钱给小李,多次上门要债不成,他一气之下对小李家的一辆宝马轿车一阵乱划。可这辆车价值不菲,黄某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被拘,结果债没要到,把自己“划进”了看守所。

5月底,栖霞公安分局迈皋桥派出所接到市民李某报警称,他的一辆宝马520轿车停在小区停车位上,车门和车身被人划了。民警至现场调取监控发现有三名男子曾到案发地作案。李某指出监控中一名姓黄的男子与他认识。民警立刻通知黄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黄某交代,他和李某的儿子小李是朋友,2014年小李多次向他借钱,约14万元。这笔钱他多次向小李讨要,都没要到。最近,黄某急需用钱,再次催促小李,但他仍然没还。那天要债未果,他一气之下伙同两个朋友来到小李居住的小区,对他家的一辆宝马车车门和车身就是一通划。

李某轿车被划后,将车送往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评估损失,定价三万余元,达到了破坏公私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此案转为刑事案件,警方拘留黄某配合调查,将其羁押至看守所。警方提醒,这本是一起平常的民间债务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派出所调解,调解不成还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也可通过法院诉讼。如果经法院调解或判决后,债务人仍不履行,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黄某用不理智的讨债方式,反而让自己走上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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