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职工和新单位注意 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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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职工和新单位注意 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

http://www.enorth.com.cn  2012-06-19 14:51

内容提要:天津北方网讯:今天上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介绍了2012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例行调整的具体政策,并回答了有关新职工和新设立的单位所涉及的部分热点问题。

天津北方网讯:今天上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介绍了2012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例行调整的具体政策,并回答了有关新职工和新设立的单位所涉及的部分热点问题。

据介绍,单位在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新录用和新调入的职工,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为自录用或调入之月起至2012年6月的月均工资。成立未满3年的企业,可申请降低2012年度缴存比例,最低可降低至单位和职工各5%,单位应持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工会章的《降低(缓缴)申请表》一份到开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的分中心、管理部办理审批手续。

此外,该中心人士提示,单位申请提高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都应在办理缴存额调整前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审批手续。特别是2012年1月1日前已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需办理2012年住房公积金年度信息核对业务。这些单位自今日起,可到单位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年度信息核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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