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不许店铺门头留电话引争议 要求“千店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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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不许店铺门头留电话引争议 要求“千店一面”

原标题:广西柳州不许店铺门头留电话引争议 要求“千店一面”

央广网柳州7月16日消息(记者邓君洋)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段时间,广西柳州市很多临街店面因为招牌设计不合规而被管理部门要求更改或重新制作,主要是因为这些商家在店面招牌上印有联系电话,柳州当地城管部门以“有户外广告嫌疑”为由要求其去除,引发了不少商家和百姓的争议。

本月初,广西柳州市箭盘山附近的一家包子铺正在装修装备营业,却因为新招牌上印有外卖电话,被城管人员强制拆除。此事件引起当地不少商家、百姓的议论。柳州万达东街一家烘焙店经理苏建成,觉得这个政策对商家的影响很大:“这个门头上的招牌上的联系方式是多年以来我们形成的一种商业习惯,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们商家和客户的需求,现在的政策不让我们留联系方式,一定程度上是在砸我们的饭碗。”

市民方先生觉得对广告牌这样的管制很不人性化。他说:“我平时习惯把单位、家周围药店、超市的电话留下来。现在做这样很不方便,也不利于商家和消费者建立联系。”

针对百姓的诸多争议,柳州城管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回应:门店招牌不属于户外广告,城管属于依法办事!因为根据《广告法》、《柳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规定,柳州市市容管理局作为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柳州本地实际,相继出台《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定,设置在店面上方的牌匾,应当仅用于标注店面名称,不得发布所经营商品、服务、地址、电话等信息。柳州市市容管理局也在微信公众号中讲到:一些商家误把门店招牌当成户外广告,发布相关信息是违反相关规定的。但是,城管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应该考虑,因历史原因在门店招牌留有电话等信息的,可暂时给予保留;而对于新设置的门店招牌,一律按规定只能标注“店名”等信息。执法人员应依法查处违规设置、未审批的户外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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