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阻拦工程施工 乐清村民闹事讹钱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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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阻拦工程施工 乐清村民闹事讹钱被判刑

核心提示:为争取更多回扣地指标和社会保险费等经济利益,乐清乐成镇滨海新区后所村村民蓄意阻拦旧城改造施工,甚至敲诈勒索施工方。

【温州网·原创报道】为争取更多回扣地指标和社会保险费等经济利益,乐清乐成镇滨海新区后所村村民蓄意阻拦旧城改造施工,甚至敲诈勒索施工方。

近日,乐清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董某等五人有期徒刑、缓刑等刑罚。

2009年下半年,乐清乐成镇中心区北界路工程施工,其中有一段是后所村集体土地,归后所村集体所有,但该土地已被征用。

2010年11月,董某、陈某、谷某、郑某等56名后所村村民以村里土地被征用、回扣地指标未落实到户为由,多次组织村民到该旧城改造工地阻拦施工,并组织后所村28个生产小队在工地空旷处搭建帐篷、摆设生活物品轮流看守。

期间,董某鼓动村民说:“有出钱的村民,等指标争取过来后,可以参与分配,没出钱的不参与分配。”

经多次协调,部分村民退出,但董某、陈某、谷某、郑某等19人仍聚集,并商量再次组织阻拦施工事宜。

2011年4月,阻拦施工经费无法落实,以董某为首19人向北界路施工方敲诈,并组织村民阻拦正在国有土地路段施工的北界路工程,甚至向施工方盐城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索要填土股份的无理要求。

北界路施工承包方与董某等人谈判。董某、谷某等人商议向施工方提出索要25万要求,否则不允许施工。施工方迫于无奈,经讨价还价,给董某等人18万元。董某等人则承诺不再出面阻拦北界路工程施工。

另外,后所村老人协会理事董某某也加入到乐成镇中心区北界路施工工地阻拦行列中,以将该村老人社会保险从每人50元提高到270元为由,并借此施加压力。

2011年6月5日下午,董某某得知施工方在北界路施工,便召集50余村民来到工地阻拦施工。到工地后,董某和村民将工地上履带插板机、推土机、发电机等设备毁坏。经乐清市价格认证中心鉴证,被毁坏财物总价值1.4万元。

经审理,乐清法院认为,董某、陈某、谷某、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方法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董某某伙同他人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其他4人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至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不等刑罚。(通讯员 岳思轩 记者 王科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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