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影界杯”中国青年影视大赛全面启动
齐鲁晚报12月26日讯:“影界杯”中国青年影视大赛全面启动,届时,影界董事长卢斌先生为大赛启幕,宣布大赛于1月1日正式启动征片工作。
本届大赛分为“剧本”和“作品”两个竞赛单元,设置了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男、女演员、剧本创意等10多个奖项。组委会表示,举办此次大赛是希望通过“影界”这个平台,发掘一批能够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以“创新、创意、”为主题,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健康审美追求的优秀影视作品。大赛同步启动了以重点扶持30名优秀青年人才、孵化10部影视作品为目标的青年影视人才成长助力计划。
一、大赛宗旨
为培养优秀的青年影视人才,提升青年影视创作的整体水平,促进中国影视行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大赛主题
中国青年影视人才大赛,以“创新、创意、”为主题。分为“剧本”和“作品”两大竞赛部分,在征集大学生投票推选的基础上,公开评选出提名作品,在全国近百所高校举办作品影展,最终由专家评委会评定各奖项,大赛组委会将从参赛剧本中评选出优秀作品进行扶持拍摄,或组织优质团队投拍,还将与各大电影节合作,设立相应入围奖项,全方位发现、扶植、培养新生代影像创作力量。
三、日程安排
作品征集时间:2017年1月1日至7月30日
作品展播时间:2017年8月1日8月31日
评审时间:2017年9月1日至9月16日
颁奖典礼:2017年10月
签约、深度扶植:2017年10月起
四、参与对象
国内各大院校在校学生参与主创的团队(主创系指导演、编剧、主演、摄影、剪辑等,参赛对象不限国籍。)
五、奖项设置
(一)剧本创意奖项
一、最佳创意奖
二、最佳剧情奖
三、最佳笔锋奖
四、极具人气奖
(二)综合影片奖项
一、最具创意片
二、最受欢迎片
三、最佳视效片
四、极具人气奖
(三)专业奖项
一、影界编剧奖
二、影界导演奖
三、影界演员奖
四、影界摄影奖
五、极具潜力奖
六、参赛办法
参赛者可通过“影界”官方网站点击“我要报名”参赛,上传相关参赛报名资料及作品。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体自行创作的原创作品,并经原创作者或团队同意参赛 ,参赛者无需支付报名费或任何相关费用。
七、参赛要求
一、剧本部分:
(1)应征剧本须具有完整的剧本架构、符合剧本的篇幅长度,凡大纲、素材、创意、故事、梗概等文字过于简略的稿件以及小说、散文、电视剧等其它体裁的稿件,均不予参评。
(2)参评作品应为未转让版权的剧本,应征作者须拥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如系改编自他人的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的有效文字材料。如系真人真事改编,须附原型人物或当事人书面同意材料。
(3)应征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已经入选的作品和个人,评委会将按法律程序取消其入选资格。
(4)经过终评入围创投的剧本,大赛组委会将组织优质团队投拍,或给予资金或技术扶持拍摄,获得资金扶持作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拍摄制作完成,如未按时完成,大赛组委会有权追回扶持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作品部分:
(1)每位参加大赛的作者及其团队需独立创作10部以上影视宣传片。
(2)参加微电影节作品,除非特别声明,大赛组委会及其合作组织有权无偿在各大校园及公共媒体进行展映、公共宣传、结集收藏等非盈利性活动。
(3)主创团队中只需有一名大学生即可参加大赛,报名表中须注明该学生真实姓名、职务及所属大学院系等信息。
(4)凡提交作品参赛,即被视为接受本细则的各项条款,组委会保留对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和改评,追回奖项、奖金及奖品的权力。
(5)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创作团体或个人自行创作的原创、未公开发表的作品,如改编他人作品,请出具原作者委托书。活动参加者严禁抄袭或盗用他人作品,如发现有抄袭或盗用他人作品的,将取消该作品的参赛资格,由抄袭者承担抄袭盗用他人作品引起的一切纠纷和法律事务,主办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大赛组委会不承担包括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八、参赛作品要求
1、所有创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约束,但不可与相关规定抵触,拒绝色情、暴力内容
2、参赛作品时长要求:
产品宣传广告:10分钟内;企业形象宣传片:15分钟内,个人形象宣传片:20分钟内;影视短片:60分钟内
九、其它
凡提交作品参赛,即被视为接受本细则的各项条款,组委会保留对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和改评,追回奖项、扶持资金及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影界杯”中国青年影视大赛大赛组委会,大赛组委会有权修改本章程、规则、条款或与本章程相关的其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