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将实施国五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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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将实施国五排放标准

原标题:机动车将实施国五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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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合肥晚报、合肥都市网记者从合肥市环境保护局获悉,合肥市将从明年1月1日新车入户执行国五排放标准。

国五排放标准是指《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18352.5-2013)和《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17691-2005)中第五阶段排放标准要求。

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自2017年7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全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对在本市办理新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达标核查,凡在规定时间节点未达到国五排放标准的车型,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不予注册登记。

各机动车销售企业应当根据本通告组织安排销售计划,并履行向购车者告知本通告有关规定的义务。

李孝林 合肥晚报 合肥都市网记者 杨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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